2023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六合区
2023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六合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 (略) 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 (略) 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29号 | 江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地址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29号,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2万元,购置单体提纯、液晶混配灌装、分子蒸馏、升华及纯水制备等设备,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检测室、危废仓库和原18米高FQ1排气筒,新建建筑面积6136平方米混配车间,建设高性能混合液晶生产线及产品检测室;新建建筑面积6240平方米提纯车间和精制车间,建设20条高纯电子显示单体生产线和实验室;新建一座*类仓库和2个储罐,新增1台循环冷却塔,新建1套纯水制备系统,新增1套冷冻机组,新建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 | 废水:项目活性炭解析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洗塔废水、反应釜加热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红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长江。 废气:提纯车间高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冷凝+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提纯车间低浓度废气合并,一同经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与现有项目工艺废气合并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FQ-1);危废仓库废气经整体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3);检测室废气经管道和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4);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精制车间低浓度废气经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5);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蒸馏残液、结晶废液、废液渣、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活性炭解析废液、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 (略) 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 (略) 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29号 | 江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地址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29号,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2万元,购置单体提纯、液晶混配灌装、分子蒸馏、升华及纯水制备等设备,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检测室、危废仓库和原18米高FQ1排气筒,新建建筑面积6136平方米混配车间,建设高性能混合液晶生产线及产品检测室;新建建筑面积6240平方米提纯车间和精制车间,建设20条高纯电子显示单体生产线和实验室;新建一座*类仓库和2个储罐,新增1台循环冷却塔,新建1套纯水制备系统,新增1套冷冻机组,新建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 | 废水:项目活性炭解析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洗塔废水、反应釜加热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红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长江。 废气:提纯车间高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冷凝+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提纯车间低浓度废气合并,一同经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与现有项目工艺废气合并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FQ-1);危废仓库废气经整体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3);检测室废气经管道和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4);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精制车间低浓度废气经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5);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蒸馏残液、结晶废液、废液渣、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活性炭解析废液、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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