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传感器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传感器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
(天津)有限公司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传感器生产项目 | 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星石科技产业园D-13、D-14 | 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 (略)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星石科技产业园D-13、D-14建设传感器生产项目。租赁面积1614.63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传感器*支。 | 1、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1#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蜡熔化固化、清洗、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研磨抛光车间负压收集后+2#风机+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光刻胶匀胶、清洗、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刻车间负压收集2#风机+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废靶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废乳化液、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光刻胶、废显影液、废刻蚀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沾染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10.18 — 2023.10.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
(天津)有限公司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传感器生产项目 | 威斯特中航机电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星石科技产业园D-13、D-14 | 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 (略)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星石科技产业园D-13、D-14建设传感器生产项目。租赁面积1614.63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传感器*支。 | 1、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1#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蜡熔化固化、清洗、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研磨抛光车间负压收集后+2#风机+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光刻胶匀胶、清洗、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刻车间负压收集2#风机+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废靶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废乳化液、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光刻胶、废显影液、废刻蚀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沾染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10.18 — 2023.10.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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