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D打印外固定支具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地秀路767号8号楼4楼 | 南京 (略) | 江苏久 之源环境 科技有限 公司 | 南京 (略) 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740平方米),拟从事3D打印外固定支具生产。主要设备:3D打印机、 扫描仪、电脑及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原料:线性PLA(聚乳酸)。生产工序流程:数据导入--三维建模--打印--组装--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外固定支具约1万件。 | 空气环境:本项目3D打印使用PLA(聚乳酸)作为原料,打印过程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将生产车间密闭,进行整体通风,经收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租赁方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江宁河,汇入长江。 声环境: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扫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残次品外售综合利用。 |
2 | 汽车用冷却风扇等注塑产品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中环大道6号 | 江苏意航 (略) | 南京 (略) | 本项目投资3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6200平方米,用于汽车用冷却风扇、暖风叶轮等注塑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注塑产品约1600万只。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焊接废气、印字废气、粉碎废气、维修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注塑废气、印字废气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维修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产生量很小,无组织排放。粉碎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限值,氨、苯*烯、*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非*烷总烃、颗粒物、*烯腈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限值。 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焊条、废印版、废边角料、布袋集尘,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瓶(桶)、废火花油、油泥、废活性炭,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
3 | 气泡膜、胶带、缠绕膜及气泡袋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路16号 | 南京 (略) | 江苏 (略) | 南京 (略) 拟投资500万元租赁 (略) 位于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路16号现有厂房建设气泡膜、胶带、缠绕膜和气泡袋项目,建筑面积4079m2。本项目主要生产500t气泡膜(厚度0.035mm~0.085mm)、100t气泡袋(厚度0.035mm~0.085mm)、500t缠绕膜(厚度0.025mm)及3000t胶带,其中约1 (略) 气泡袋生产的原料,其余约400t气泡膜外售。 | 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来源于《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管标准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GB18918-2002)后,排入句容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PE气泡膜挤出废气、缠绕膜挤出废气、气泡袋封边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胶带、废含油抹布手套等。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手套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胶带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在厂内造粒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D打印外固定支具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地秀路767号8号楼4楼 | 南京 (略) | 江苏久 之源环境 科技有限 公司 | 南京 (略) 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740平方米),拟从事3D打印外固定支具生产。主要设备:3D打印机、 扫描仪、电脑及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原料:线性PLA(聚乳酸)。生产工序流程:数据导入--三维建模--打印--组装--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外固定支具约1万件。 | 空气环境:本项目3D打印使用PLA(聚乳酸)作为原料,打印过程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将生产车间密闭,进行整体通风,经收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租赁方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江宁河,汇入长江。 声环境: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扫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残次品外售综合利用。 |
2 | 汽车用冷却风扇等注塑产品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中环大道6号 | 江苏意航 (略) | 南京 (略) | 本项目投资3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6200平方米,用于汽车用冷却风扇、暖风叶轮等注塑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注塑产品约1600万只。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焊接废气、印字废气、粉碎废气、维修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注塑废气、印字废气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维修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产生量很小,无组织排放。粉碎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限值,氨、苯*烯、*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非*烷总烃、颗粒物、*烯腈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限值。 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焊条、废印版、废边角料、布袋集尘,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瓶(桶)、废火花油、油泥、废活性炭,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
3 | 气泡膜、胶带、缠绕膜及气泡袋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路16号 | 南京 (略) | 江苏 (略) | 南京 (略) 拟投资500万元租赁 (略) 位于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路16号现有厂房建设气泡膜、胶带、缠绕膜和气泡袋项目,建筑面积4079m2。本项目主要生产500t气泡膜(厚度0.035mm~0.085mm)、100t气泡袋(厚度0.035mm~0.085mm)、500t缠绕膜(厚度0.025mm)及3000t胶带,其中约1 (略) 气泡袋生产的原料,其余约400t气泡膜外售。 | 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来源于《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管标准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GB18918-2002)后,排入句容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PE气泡膜挤出废气、缠绕膜挤出废气、气泡袋封边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胶带、废含油抹布手套等。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手套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胶带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在厂内造粒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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