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批后公布
《无锡市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批后公布
《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已于2022年10月通过专家论证会,并于2023 (略) 政府批复。现根据《 (略) 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成果公布。
一、目的意义
根据《 (略) 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了优化全区域村庄分类和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同时,为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村集约建设,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编制《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
二、规划范围
惠山区行政管辖的5 个街道和2 个镇(即堰桥街道、长安街道、钱桥街道、前洲街道、玉祁街道、洛社镇、阳山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的所有自然村。
三、规划期限
2021-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 (略) 城乡规划条例》
4.《 (略) 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 年版)
5.《 (略)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6.《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
7.《 (略) 乡村规划深化工作操作指南(试行)》
8.《 (略) 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9.《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
10.《 (略) 惠山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1)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五、村庄分类
1.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应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
2.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 (略) 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 (略) 后花园的优势, (略) 转型的条件。
4.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它在城乡发展进程中难以看清的大量村庄应纳入“其它一般村庄”中,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六、村庄布局
全区规划形成5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68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8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216个其它一般村庄。各镇(街道)村庄布局详见各镇(街道)村庄规划布局图。
七、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已于2022年10月通过专家论证会,并于2023 (略) 政府批复。现根据《 (略) 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成果公布。
一、目的意义
根据《 (略) 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了优化全区域村庄分类和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同时,为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村集约建设,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编制《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
二、规划范围
惠山区行政管辖的5 个街道和2 个镇(即堰桥街道、长安街道、钱桥街道、前洲街道、玉祁街道、洛社镇、阳山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的所有自然村。
三、规划期限
2021-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 (略) 城乡规划条例》
4.《 (略) 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 年版)
5.《 (略)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6.《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
7.《 (略) 乡村规划深化工作操作指南(试行)》
8.《 (略) 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9.《 (略) 惠山区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
10.《 (略) 惠山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1)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五、村庄分类
1.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应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
2.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 (略) 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 (略) 后花园的优势, (略) 转型的条件。
4.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它在城乡发展进程中难以看清的大量村庄应纳入“其它一般村庄”中,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六、村庄布局
全区规划形成5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68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8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216个其它一般村庄。各镇(街道)村庄布局详见各镇(街道)村庄规划布局图。
七、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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