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鑫磊化工有限公司兰炭烘干项目、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区采暖供气工程、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老君庙矿区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配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关于新疆鑫磊化工有限公司兰炭烘干项目、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区采暖供气工程、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老君庙矿区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配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略) 兰炭烘干项目 | 位于疆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区 | (略)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该项目对原生产的兰炭含水率较高、热值低问题进行改进,对兰炭使用烘干炉窑进行烘干处理。项目建设2座Ф1.6m×22m烘干窑和2台42t/h热风炉,项目总投资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11.59%。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有组织燃烧烘干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通过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达标后,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出。严格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3、SO2≤30mg/m3、NOx≤150mg/m3)执行。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密闭烘干工段、密闭产品储存间以及密闭廊道输送机排放,并严格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现有和新建炼焦炉炉顶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边界颗粒物≤1.0mg/m3。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脱硫废水经循环水池中和调节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制浆用水全部用于废气脱硫,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粉尘收集后作产品外售,不外排。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依托企业已建成的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生产车间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确保噪声排放,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地区标准要求。 |
2 | 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区采暖供气工程 | 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火烧山产业园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用地范围内 | 新疆 (略) | 新疆辰光 (略) | 项目建设一座锅炉房,锅炉房建筑面积475m2 ,配置2台5.6MW(8t/h)热水锅炉用于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冬季供暖,1台3.5MW(5t/h)热水锅炉为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生活区提供生活热水。新建0.4Mpa中压燃气管网总长4.7km,供气规模2000m3/h。项目总投资552.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16.83%。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可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2台5.6MW天然气锅炉和1台3.5MW天然气锅炉分别配套低氮燃烧器+15m高烟囱,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特别特排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达标后经烟囱排出。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严格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标准限值,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与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3 | 乌鲁木齐新伟 (略) 老君庙矿区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配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君庙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工业广场东北角 | 乌鲁木齐新伟 (略)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1条180m3/h混凝土拌合站,配套建设2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封闭式原料库、半封闭式石子堆场、1座外加剂箱、沙石分离机办公楼以及化验室、变电室、门卫室、磅房、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5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占总投资的2.02%。阿吾孜苏煤矿配套设施建成后需无条件拆除,混凝土不得私自对外销售。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沙子原料库、筒仓、搅拌机、配料长廊均采用密封设计,石子堆场采用喷洒+覆盖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绿化。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控制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箱,定期清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沉淀池沉淀物、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禁止堆放;废机油优先进行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废机油依托煤矿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地区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略) 兰炭烘干项目 | 位于疆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区 | (略)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该项目对原生产的兰炭含水率较高、热值低问题进行改进,对兰炭使用烘干炉窑进行烘干处理。项目建设2座Ф1.6m×22m烘干窑和2台42t/h热风炉,项目总投资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11.59%。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有组织燃烧烘干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通过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达标后,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出。严格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3、SO2≤30mg/m3、NOx≤150mg/m3)执行。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密闭烘干工段、密闭产品储存间以及密闭廊道输送机排放,并严格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现有和新建炼焦炉炉顶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边界颗粒物≤1.0mg/m3。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脱硫废水经循环水池中和调节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制浆用水全部用于废气脱硫,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粉尘收集后作产品外售,不外排。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依托企业已建成的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生产车间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确保噪声排放,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地区标准要求。 |
2 | 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区采暖供气工程 | 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火烧山产业园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用地范围内 | 新疆 (略) | 新疆辰光 (略) | 项目建设一座锅炉房,锅炉房建筑面积475m2 ,配置2台5.6MW(8t/h)热水锅炉用于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冬季供暖,1台3.5MW(5t/h)热水锅炉为新疆兖矿其能四号露天煤矿场生活区提供生活热水。新建0.4Mpa中压燃气管网总长4.7km,供气规模2000m3/h。项目总投资552.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16.83%。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可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2台5.6MW天然气锅炉和1台3.5MW天然气锅炉分别配套低氮燃烧器+15m高烟囱,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特别特排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达标后经烟囱排出。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严格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标准限值,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与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3 | 乌鲁木齐新伟 (略) 老君庙矿区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配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君庙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煤矿)工业广场东北角 | 乌鲁木齐新伟 (略)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1条180m3/h混凝土拌合站,配套建设2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封闭式原料库、半封闭式石子堆场、1座外加剂箱、沙石分离机办公楼以及化验室、变电室、门卫室、磅房、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5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占总投资的2.02%。阿吾孜苏煤矿配套设施建成后需无条件拆除,混凝土不得私自对外销售。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沙子原料库、筒仓、搅拌机、配料长廊均采用密封设计,石子堆场采用喷洒+覆盖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绿化。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控制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箱,定期清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沉淀池沉淀物、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禁止堆放;废机油优先进行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废机油依托煤矿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地区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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