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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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江都区 (略)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25162.0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3、工程地点: (略) 江都区大桥镇、吴桥镇、真武镇。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泵站、输变电、渠道、管网等建设。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审定价的3%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

收款单位名称: (略) 江都区 (略)

开户行: (略) 江都支行

银行账号:*0126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退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00至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预审合格单位资料费:300元/份,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集中报名地点:江都区白沙中路1号(扬州江都软件园)。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江都区白沙中路1号(扬州江都软件园)

十二、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4、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略) 江都区 (略) 。

5、本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政府平台发布

招标人: (略) 江都区 (略)

联系电话:0514-*报名联系人:杜先生

扬州市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江都区 (略)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25162.0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3、工程地点: (略) 江都区大桥镇、吴桥镇、真武镇。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泵站、输变电、渠道、管网等建设。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审定价的3%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

收款单位名称: (略) 江都区 (略)

开户行: (略) 江都支行

银行账号:*0126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退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00至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预审合格单位资料费:300元/份,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集中报名地点:江都区白沙中路1号(扬州江都软件园)。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江都区白沙中路1号(扬州江都软件园)

十二、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4、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略) 江都区 (略) 。

5、本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政府平台发布

招标人: (略) 江都区 (略)

联系电话:0514-*报名联系人: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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