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项目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厂区内)

(略)

深圳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厂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应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富春 (略) 所属元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三台印刷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复合工序、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油墨、稀释剂空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项目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厂区内)

(略)

深圳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厂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厚度0.07mm至0.08mm食品塑料包装袋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应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富春 (略) 所属元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三台印刷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复合工序、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油墨、稀释剂空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