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光声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光声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袁州区医药化工集中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拟建于江西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1′58.28016″、北纬27°53′41.33133″,总占地面积34746.93m2(约52亩)。厂区北侧紧邻江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园区道路,东侧为林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新建5#车间、8#车间、9#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新建4#*类仓库、3#*类仓库、7#*类仓库、储罐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新建厂区动力中心、发配电间、行政楼、质检楼、门卫室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事故池(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650m3)、危险废物暂存间(1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主要以*醇、HCl、二氯*烷、氯化血红素、铁粉、三*胺、水、*醇等为原辅料,经投料、反应、滴加、调pH、水洗、滴加、调pH、水洗、压滤、减压浓缩、重结晶、过滤离心、烘干等工序生产原卟啉二*酯(简称中间产品B);以中间产品B、二氯*烷、溴化氢、水、碳酸氢钠等为原辅料,经投料、终止反应、调pH分层、水洗分层、压滤、减压浓缩等工序生产华卟啉*酯(简称中间产品C);以中间产品C、二氯*烷、二氯*烷/10%*酮为原料,经配料、DAC层析柱、浓缩等工序进行一次纯化,以一次纯化液、二氯*烷、*酸*酯为原料经配料DAC层析柱、浓缩等工序进行二次纯化工序生产高纯度产品C;以高纯度产品C、*醇、氢氧化钠、水、无水*醇为原料,经投料、反应、淋洗、烘干生产华卟啉钠(简称中间产品D);以中间产品D、水、*腈、盐酸等为原辅料,经配料、滴加、DAC层析柱、浓缩、冻干等工序生产高纯度华卟啉钠(本项目最终产品)。 本项目产品方案:华卟啉钠4kg/a。 本项目总投资23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3.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一起汇入综合废水调节池,经厂区污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水解酸化+UASB+A/O池+二级沉淀池+深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pH、CODcr、BOD5、氨氮、SS、总氮、总磷、氯化物、二氯*烷经厂内处理达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接管标准,动植物油、石油类、AOX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TOC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袁河。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5#生产车间布置1条生产线,8#和9#生产车间各布置2条生产线,三个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分别经工序自带二级冷凝(减压蒸馏工序为四级冷凝,冷凝温度均为-15℃)预处理后,再经过每个车间各一套“碱液喷淋+水喷淋+大孔树脂吸附+大孔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 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排放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标准限值,三*胺、溴化氢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后,5#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8#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9#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暂存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二氯*烷、三*胺、*酮、*酸*酯、*腈、非*烷总烃、VOCs、氨、硫化氢等,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 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标准限值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效率7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专用烟道排出。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储罐区未收集到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到的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收集到的废气。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及厂区绿化,生产系统尽可能封闭,做好设备密闭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的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氯化氢厂界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房外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废碳分子筛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室,定期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反应残液暂存于废溶剂储罐,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冷凝液暂存于废二氯*烷储罐,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高浓废液、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清洗溶剂、废水处理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废填料、废硅藻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布置于4#*类仓库南侧,占地面积约120m2,废二氯*烷储罐和废溶剂罐位于储罐区内。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5#车间、8#车间、9#车间、危废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面距离厂界131米的白竹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该 (略) 、学校、政府机构等其他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要求。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袁州区医药化工集中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原料药生产项目拟建于江西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1′58.28016″、北纬27°53′41.33133″,总占地面积34746.93m2(约52亩)。厂区北侧紧邻江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园区道路,东侧为林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新建5#车间、8#车间、9#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新建4#*类仓库、3#*类仓库、7#*类仓库、储罐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新建厂区动力中心、发配电间、行政楼、质检楼、门卫室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事故池(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650m3)、危险废物暂存间(1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主要以*醇、HCl、二氯*烷、氯化血红素、铁粉、三*胺、水、*醇等为原辅料,经投料、反应、滴加、调pH、水洗、滴加、调pH、水洗、压滤、减压浓缩、重结晶、过滤离心、烘干等工序生产原卟啉二*酯(简称中间产品B);以中间产品B、二氯*烷、溴化氢、水、碳酸氢钠等为原辅料,经投料、终止反应、调pH分层、水洗分层、压滤、减压浓缩等工序生产华卟啉*酯(简称中间产品C);以中间产品C、二氯*烷、二氯*烷/10%*酮为原料,经配料、DAC层析柱、浓缩等工序进行一次纯化,以一次纯化液、二氯*烷、*酸*酯为原料经配料DAC层析柱、浓缩等工序进行二次纯化工序生产高纯度产品C;以高纯度产品C、*醇、氢氧化钠、水、无水*醇为原料,经投料、反应、淋洗、烘干生产华卟啉钠(简称中间产品D);以中间产品D、水、*腈、盐酸等为原辅料,经配料、滴加、DAC层析柱、浓缩、冻干等工序生产高纯度华卟啉钠(本项目最终产品)。 本项目产品方案:华卟啉钠4kg/a。 本项目总投资23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3.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一起汇入综合废水调节池,经厂区污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水解酸化+UASB+A/O池+二级沉淀池+深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pH、CODcr、BOD5、氨氮、SS、总氮、总磷、氯化物、二氯*烷经厂内处理达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接管标准,动植物油、石油类、AOX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TOC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袁河。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5#生产车间布置1条生产线,8#和9#生产车间各布置2条生产线,三个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分别经工序自带二级冷凝(减压蒸馏工序为四级冷凝,冷凝温度均为-15℃)预处理后,再经过每个车间各一套“碱液喷淋+水喷淋+大孔树脂吸附+大孔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 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排放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标准限值,三*胺、溴化氢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后,5#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8#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9#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一根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暂存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二氯*烷、三*胺、*酮、*酸*酯、*腈、非*烷总烃、VOCs、氨、硫化氢等,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 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标准限值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效率7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专用烟道排出。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储罐区未收集到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到的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收集到的废气。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及厂区绿化,生产系统尽可能封闭,做好设备密闭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醇、二氯*烷、*酮、*酸*酯、*腈、非*烷总烃、TVOC的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氯化氢厂界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房外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废碳分子筛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室,定期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反应残液暂存于废溶剂储罐,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冷凝液暂存于废二氯*烷储罐,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高浓废液、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清洗溶剂、废水处理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废填料、废硅藻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布置于4#*类仓库南侧,占地面积约120m2,废二氯*烷储罐和废溶剂罐位于储罐区内。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5#车间、8#车间、9#车间、危废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面距离厂界131米的白竹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该 (略) 、学校、政府机构等其他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要求。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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