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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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

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

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浦东新区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浦委办发〔2020〕4号)《浦东新区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级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通过构建我镇农村物业服务体系,打造“乡村管家”品牌,不断优化完善我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治理,重点聚焦“三级联动、三张清单、三种模式、三项机制”制定形成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探索将物业管理引入农村,建立起集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量养护、宅前屋后环境整治、农村群众日常物业需求等为一体的农村物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标准、明晰服务责任、落实服务经费、强化监督考核,着力破解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的“无人干事”“无钱办事”“管不好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化治理、长效化管控。

二、组织架构

健全组织架构,实行三级联动,为农村物业服务提供坚强保证。镇级层面,由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负责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量养护、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完善各项考核标准和制度,把控好资金的使用和操作流程。村级层面,由各村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村物业”监督小组,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形成“村主抓、镇考核、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高质量完成平台接单、整改、验收等工作,积极开展村庄清洁周(月)专项行动,做好资金管理和台账资料。村民层面,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方式,进一步调动村民积极性和参与感,压实门前责任制,做好宅前屋后、 (略) 、“小三园”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服务内容

农村物业服务建立三张清单,包括核定设施量清单、养护到村责任清单和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其中,养护管理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及核定设施量范围由镇层面统一根据新区和镇有关规定确定并动态调整,个性化服务清单由村层面依托运营单位根据村民需求制定。

四、运营模式

模式一:村委会整体委托第三方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养护内容整体打包,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由第三方养护单位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同时,养护单位配备固定的养护班组对口每个村,提供专业化养护服务。

模式二:村委会委托村经社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的养护内容,委托给村经社进行养护,全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由村经社提供个性化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要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与此同时,村经社配备固定养护班组对口每个村,提供专业化养护服务。

模式三:梯次委托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根据养护难易情况,进行梯次委托,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中专业化要求较高的部分养护内容打包,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养护单位,固定班组人员到村,负责该部分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同时,部分如公厕保洁等专业化要求较低的养护内容,村委会委托于村经社养护,同时由村经社组织能工巧匠或第三方养护单位提供一定的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

五、工作机制

一是镇级监管机制。以镇为主导、村为主体、村民参与、属地负责的原则,镇按照村委会选择的运营模式进行统筹协调,明确养护对象和标准,并对各村资金使用、工作模式等进行监管和指导。

二是量化考核机制。根据新区考核办法制定我镇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参照新区做法,考核内容覆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村宅环境等4大类。通过镇级考核、过程考核等多种方式,按不同权重实施百分制考核,形成量化结果并定期通报镇主要领导。

三是资金保障机制。按核定设施量确定各村区镇两级奖补资金额度,按照不同的运营模式对资金进行拨付,区镇奖补资金可用于村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的误工补贴,实行镇级报账制,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0元。误工时间不低于6小时的按一天标准进行补贴;误工时间低于6小时的累加满整天后计算。各行政村发放村民误工费必须说明事由、时间、工时、工种,并规范证明和审批手续,严禁“白条”入账。

附件:1.老港镇环境综合管理核定设施量清单1.0版

2.老港镇养护到村责任清单1.0版

3.老港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1.0版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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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

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老港镇关于构建农村物业服务体系

打造“乡村管家”品牌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浦东新区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浦委办发〔2020〕4号)《浦东新区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级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通过构建我镇农村物业服务体系,打造“乡村管家”品牌,不断优化完善我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治理,重点聚焦“三级联动、三张清单、三种模式、三项机制”制定形成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探索将物业管理引入农村,建立起集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量养护、宅前屋后环境整治、农村群众日常物业需求等为一体的农村物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标准、明晰服务责任、落实服务经费、强化监督考核,着力破解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的“无人干事”“无钱办事”“管不好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化治理、长效化管控。

二、组织架构

健全组织架构,实行三级联动,为农村物业服务提供坚强保证。镇级层面,由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负责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量养护、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完善各项考核标准和制度,把控好资金的使用和操作流程。村级层面,由各村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村物业”监督小组,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形成“村主抓、镇考核、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高质量完成平台接单、整改、验收等工作,积极开展村庄清洁周(月)专项行动,做好资金管理和台账资料。村民层面,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方式,进一步调动村民积极性和参与感,压实门前责任制,做好宅前屋后、 (略) 、“小三园”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服务内容

农村物业服务建立三张清单,包括核定设施量清单、养护到村责任清单和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其中,养护管理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及核定设施量范围由镇层面统一根据新区和镇有关规定确定并动态调整,个性化服务清单由村层面依托运营单位根据村民需求制定。

四、运营模式

模式一:村委会整体委托第三方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养护内容整体打包,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由第三方养护单位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同时,养护单位配备固定的养护班组对口每个村,提供专业化养护服务。

模式二:村委会委托村经社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的养护内容,委托给村经社进行养护,全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由村经社提供个性化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要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与此同时,村经社配备固定养护班组对口每个村,提供专业化养护服务。

模式三:梯次委托模式

以村委会为主体,根据养护难易情况,进行梯次委托,将核定设施量清单内中专业化要求较高的部分养护内容打包,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养护单位,固定班组人员到村,负责该部分养护管理和物业服务。同时,部分如公厕保洁等专业化要求较低的养护内容,村委会委托于村经社养护,同时由村经社组织能工巧匠或第三方养护单位提供一定的个性化增值服务清单,村民可按需有偿享受专业化物业增值服务。

五、工作机制

一是镇级监管机制。以镇为主导、村为主体、村民参与、属地负责的原则,镇按照村委会选择的运营模式进行统筹协调,明确养护对象和标准,并对各村资金使用、工作模式等进行监管和指导。

二是量化考核机制。根据新区考核办法制定我镇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参照新区做法,考核内容覆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村宅环境等4大类。通过镇级考核、过程考核等多种方式,按不同权重实施百分制考核,形成量化结果并定期通报镇主要领导。

三是资金保障机制。按核定设施量确定各村区镇两级奖补资金额度,按照不同的运营模式对资金进行拨付,区镇奖补资金可用于村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的误工补贴,实行镇级报账制,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0元。误工时间不低于6小时的按一天标准进行补贴;误工时间低于6小时的累加满整天后计算。各行政村发放村民误工费必须说明事由、时间、工时、工种,并规范证明和审批手续,严禁“白条”入账。

附件:1.老港镇环境综合管理核定设施量清单1.0版

2.老港镇养护到村责任清单1.0版

3.老港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1.0版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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