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鑫天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服装辅料扩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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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鑫天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服装辅料扩产项目

项目名称:高端服装辅料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生命健康产业园上海路158号

建设单位:启东鑫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

项目概况:

一、本项 (略) (略) 生命健康产业园内,现有已建成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以及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39D001P)。本项目总投资额度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整体形成年生产改性聚酯颗粒10000吨、聚酰胺高分子熔喷布4000吨(2000万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1-*-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之一,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做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有机废气、粉尘等气体的产生及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收集及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

5、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区域等特殊防渗区域,应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等防治措施。

7、严格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气、废水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

三、加强事故性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内平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高端服装辅料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生命健康产业园上海路158号

建设单位:启东鑫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

项目概况:

一、本项 (略) (略) 生命健康产业园内,现有已建成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以及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39D001P)。本项目总投资额度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整体形成年生产改性聚酯颗粒10000吨、聚酰胺高分子熔喷布4000吨(2000万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1-*-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之一,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做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有机废气、粉尘等气体的产生及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收集及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

5、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区域等特殊防渗区域,应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等防治措施。

7、严格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气、废水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

三、加强事故性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内平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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