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重庆贝 (略) 委托重庆 (略) 承担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重庆贝 (略)
建设地点: (略) 潼南区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T8-1/04、T8-2/03地块
建设内容:新建电池拆解破碎车间、黑粉湿法冶炼及碳酸锂合成车间、测试中心及技术研发中心、各类仓库和办公室,主要购置废旧电池放电设施设备、废旧电池及极片拆解破碎分选线、湿法冶炼(材料修复)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及环保设施设备等,建成后形成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再生利用生产能力。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主要的工作内容:在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基础上,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情况,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本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单位、专家和主管部门等。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贝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传真:023-*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略) 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重庆贝 (略) 委托重庆 (略) 承担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重庆贝 (略)
建设地点: (略) 潼南区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T8-1/04、T8-2/03地块
建设内容:新建电池拆解破碎车间、黑粉湿法冶炼及碳酸锂合成车间、测试中心及技术研发中心、各类仓库和办公室,主要购置废旧电池放电设施设备、废旧电池及极片拆解破碎分选线、湿法冶炼(材料修复)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及环保设施设备等,建成后形成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再生利用生产能力。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主要的工作内容:在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基础上,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情况,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本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单位、专家和主管部门等。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贝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传真:023-*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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