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0月23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万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生产、FSW机器人自动化设备、FSW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组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昆山开发区邵泾路99号6号厂房 | 苏州万 (略) | 苏州新 (略) | 项目投资1000万元,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万件,FSW机器人自动化设备50台、FSW自动化生产线设备70台。 | 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CNC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CNC加工废气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曼胡默尔过滤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滤材产品997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1厂房 | 曼胡默尔过滤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略) | 项目投资3556万元,年产汽车空调滤材产品997吨。 |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美尔森先进石墨(昆山)有限公司碳化硅衬底用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太湖南路8号万福阁园区2#厂房 | 美尔森先进石墨(昆山)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项目投资2000万元,年生产碳化硅衬底用高纯石墨制品20吨。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万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生产、FSW机器人自动化设备、FSW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组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昆山开发区邵泾路99号6号厂房 | 苏州万 (略) | 苏州新 (略) | 项目投资1000万元,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万件,FSW机器人自动化设备50台、FSW自动化生产线设备70台。 | 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CNC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CNC加工废气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曼胡默尔过滤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滤材产品997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1厂房 | 曼胡默尔过滤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略) | 项目投资3556万元,年产汽车空调滤材产品997吨。 |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美尔森先进石墨(昆山)有限公司碳化硅衬底用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太湖南路8号万福阁园区2#厂房 | 美尔森先进石墨(昆山)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项目投资2000万元,年生产碳化硅衬底用高纯石墨制品20吨。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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