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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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10月23日至 2023 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德庆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德庆县悦城镇顶底村委会下荔枝村西江边,码头位于荔枝村岸线。建设内容为3000吨级通用泊位两个,兼顾同时靠泊三艘1000吨级船舶,岸线实际使用长度214m,码头设计吞吐量120万吨/年,主要用于石灰石、煤炭(装箱)原材料进口,灰石类产品及石灰类产品出口。项目总投资1201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万元,占总投资额比例为4.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油污水、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厨房含油废水、粪便污水和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总磷等,产生量为2.24m3/d(739.2m3/a)。交德庆县 (略) 处理。根据要求,德庆县 (略) 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采用A2/O工艺处理,控制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可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用水通过植物吸收不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不会排入地表水体。

(2)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码头作业面产生的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SS为主要特征,经过长时间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可作为堆场、卸料洒水降尘用水使用。根据德庆县 (略) 洒水降尘采用雾化喷淋工艺,不会因渗流形成径流和污水,其废水均渗入原料表面不外排。因此不需考虑洒水降尘的废污水产生及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装卸货物主要为石灰石、石灰类产品及灰石类产品,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还有装卸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和进港船舶燃油尾气等,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粉尘防治措施:项目粉尘主要在装卸过程产生。本项目主要采用皮带机传送物料,皮带机采用密闭防尘罩控制粉尘的产生,同时,在码头作业面已设置雾化喷淋装置或利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除此之外,本项目还优化了货物装卸流程以减少粉尘产生,装卸车装车运输至漏斗时,抓斗放置最低位置时才卸货,严禁高空开斗放卸。项目在采取以上进一步措施后,可进一步有效抑制项目产生的粉尘污染,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和燃油废气:项目的机械废气和燃油尾气主要来源于进港船舶、港区车辆机械运行,燃油尾气控制措施主要从管理入手,环保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及汽车准入条件,要求进入本港的船舶性能符合《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进港汽车性能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001)及《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的要求,不符合上述性能的船舶和汽车禁止进入作业区。对流动机械和运输机动车进行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装船斗、集装箱牵引车等,噪声声级范围在75~83dB(A)。生产中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根据噪声设备特点,做好相应的降噪措施,尽量减小设备运转时所产生的噪声。

(2)在总平面布置上尽量将强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并尽可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上述对噪声的防治措施,已成功应用于多个建设项目的噪声防治上,其技术成熟、可靠、可行。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干垃圾、湿垃圾两类,干垃圾主要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湿垃圾主要是食物中的蔬菜、水果、肉类等,含水分较多。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门交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2)含油废物:项目运行过程的设备维修会产生废润滑油、沾附油类的抹布、手套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08 废矿物油,该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根据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10月23日至 2023 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德庆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德庆县悦城镇顶底村委会下荔枝村西江边,码头位于荔枝村岸线。建设内容为3000吨级通用泊位两个,兼顾同时靠泊三艘1000吨级船舶,岸线实际使用长度214m,码头设计吞吐量120万吨/年,主要用于石灰石、煤炭(装箱)原材料进口,灰石类产品及石灰类产品出口。项目总投资1201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万元,占总投资额比例为4.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油污水、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厨房含油废水、粪便污水和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总磷等,产生量为2.24m3/d(739.2m3/a)。交德庆县 (略) 处理。根据要求,德庆县 (略) 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采用A2/O工艺处理,控制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可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用水通过植物吸收不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不会排入地表水体。

(2)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码头作业面产生的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SS为主要特征,经过长时间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可作为堆场、卸料洒水降尘用水使用。根据德庆县 (略) 洒水降尘采用雾化喷淋工艺,不会因渗流形成径流和污水,其废水均渗入原料表面不外排。因此不需考虑洒水降尘的废污水产生及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装卸货物主要为石灰石、石灰类产品及灰石类产品,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还有装卸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和进港船舶燃油尾气等,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粉尘防治措施:项目粉尘主要在装卸过程产生。本项目主要采用皮带机传送物料,皮带机采用密闭防尘罩控制粉尘的产生,同时,在码头作业面已设置雾化喷淋装置或利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除此之外,本项目还优化了货物装卸流程以减少粉尘产生,装卸车装车运输至漏斗时,抓斗放置最低位置时才卸货,严禁高空开斗放卸。项目在采取以上进一步措施后,可进一步有效抑制项目产生的粉尘污染,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和燃油废气:项目的机械废气和燃油尾气主要来源于进港船舶、港区车辆机械运行,燃油尾气控制措施主要从管理入手,环保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及汽车准入条件,要求进入本港的船舶性能符合《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进港汽车性能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001)及《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的要求,不符合上述性能的船舶和汽车禁止进入作业区。对流动机械和运输机动车进行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装船斗、集装箱牵引车等,噪声声级范围在75~83dB(A)。生产中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根据噪声设备特点,做好相应的降噪措施,尽量减小设备运转时所产生的噪声。

(2)在总平面布置上尽量将强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并尽可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上述对噪声的防治措施,已成功应用于多个建设项目的噪声防治上,其技术成熟、可靠、可行。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干垃圾、湿垃圾两类,干垃圾主要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湿垃圾主要是食物中的蔬菜、水果、肉类等,含水分较多。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门交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2)含油废物:项目运行过程的设备维修会产生废润滑油、沾附油类的抹布、手套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08 废矿物油,该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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