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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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溪中学城区校区新建项目

(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孟集镇以南、金安公路以西

(略) 汤溪高级中学

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8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8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图书楼、报告厅、体育馆、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楼、食堂、运动场、停车位等。主要从事中等教育,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48个班,校内师生数约为2700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车斗加盖或篷布覆盖,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料拌合站等临时施工区域及临近敏感点区域周边采用固定式硬质围挡,设置喷淋系统,同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拌和站粉性料仓采用密闭料仓,密闭输送。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食堂油烟经油 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大于85%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通风竖井引至宿舍楼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引至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设计,垃圾投入时临时打开,此外,垃圾收集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间工地设置临时厕所及化粪池,这部分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尾水排入金华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过专业的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3、噪声:建设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由各作业面施工、装修材料装运、搅拌机运作等产生,建设单位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使用隔音防护栏或者建立施工作业棚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及教学活动噪声,学校可通过设置围墙及隔音消音装置、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运至规划区域内填筑;建筑垃圾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油、厨余垃圾委 (略) 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沉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沾染化学品的防护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均应按规定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溪中学城区校区新建项目

(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孟集镇以南、金安公路以西

(略) 汤溪高级中学

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8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8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图书楼、报告厅、体育馆、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楼、食堂、运动场、停车位等。主要从事中等教育,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48个班,校内师生数约为2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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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车斗加盖或篷布覆盖,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料拌合站等临时施工区域及临近敏感点区域周边采用固定式硬质围挡,设置喷淋系统,同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拌和站粉性料仓采用密闭料仓,密闭输送。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食堂油烟经油 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大于85%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通风竖井引至宿舍楼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引至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设计,垃圾投入时临时打开,此外,垃圾收集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间工地设置临时厕所及化粪池,这部分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尾水排入金华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过专业的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3、噪声:建设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由各作业面施工、装修材料装运、搅拌机运作等产生,建设单位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使用隔音防护栏或者建立施工作业棚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及教学活动噪声,学校可通过设置围墙及隔音消音装置、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运至规划区域内填筑;建筑垃圾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油、厨余垃圾委 (略) 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沉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沾染化学品的防护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均应按规定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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