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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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底部岸线南端,现有黄骅港 (略) 厂区范围内。

本次项目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续建工程依托起步工程建设,在码头工作平台预留位置增加装卸臂及工艺管线,在*域预留地块建设储罐区。续建工程完全依托现有起步工程的公共及辅助工程,以及环保设施等。续建工程拟在起步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增大原油和燃料油接卸量,并增加稀释沥青、生物柴油货种,码头设计吞吐量为260万t/a;*域配套新建33.6万m3储罐区,设置3个罐组(内部编号06罐组、07罐组、08罐组),总计10个储罐。

综合考虑进港支航道升级及库外管廊投产的影响,续建工程实施后,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可提升至560万t/a,总吞吐量提升至550万t/a,靠泊船型仍为5000DWT~10万DWT。现有罐区货种类型及周转量维持不变。码头区仅涉及增加装卸设施及工艺管线,不涉及泊位的改造施工,不新增岸线,不涉及管线、设备等增加和改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骅港 (略)

通讯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泰地办公楼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高旭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庄窠小区35号楼2单元501室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刘工 03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勘查现场、整理资料;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排污节点,并经论证确定应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根据采取环保措施后的污染源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性的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主管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信息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问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http://**_*.html

,河北, (略) ,长安区,石家庄,沧州,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底部岸线南端,现有黄骅港 (略) 厂区范围内。

本次项目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续建工程依托起步工程建设,在码头工作平台预留位置增加装卸臂及工艺管线,在*域预留地块建设储罐区。续建工程完全依托现有起步工程的公共及辅助工程,以及环保设施等。续建工程拟在起步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增大原油和燃料油接卸量,并增加稀释沥青、生物柴油货种,码头设计吞吐量为260万t/a;*域配套新建33.6万m3储罐区,设置3个罐组(内部编号06罐组、07罐组、08罐组),总计10个储罐。

综合考虑进港支航道升级及库外管廊投产的影响,续建工程实施后,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可提升至560万t/a,总吞吐量提升至550万t/a,靠泊船型仍为5000DWT~10万DWT。现有罐区货种类型及周转量维持不变。码头区仅涉及增加装卸设施及工艺管线,不涉及泊位的改造施工,不新增岸线,不涉及管线、设备等增加和改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骅港 (略)

通讯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泰地办公楼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高旭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庄窠小区35号楼2单元501室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刘工 03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勘查现场、整理资料;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排污节点,并经论证确定应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根据采取环保措施后的污染源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性的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主管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信息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问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http://**_*.html

,河北, (略) ,长安区,石家庄,沧州,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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