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奥 (略) 报送的《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群乐街以南、创新二街以北、耀春路以东的地块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962.99m2,总建筑面积4871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组生产厂房、模组综合动力站、危化品库一/二、成品库房、科创中心、门卫及宿舍等。其中综合动力站包含配套建设的空压站、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6000m2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 主要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2)施工废水 设置简易隔油池、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采取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堆放,尽量用于回填或用作筑路材料,不能利用的,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5、生态 采取严格控制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建立临时土石方的遮雨棚、竣工后同步做好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其中初期雨水经四周雨水沟渠汇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冲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一体化设备)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RO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涟水。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废气、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食堂油烟废气。其中固晶和表面封装工序拟设置封闭负压厂房内,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喷淋系统+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采用国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燃烧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未被收集的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酒精擦拭废气的产生量较小,在采取定期通风换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模组生产厂房内设备运行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结合噪声预测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内北、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废无尘纸/布、废蓝膜材料、废PET膜材、污泥、废渗透膜,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助焊材料废渣、废电路板、环氧树脂废包装、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奥 (略) 报送的《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群乐街以南、创新二街以北、耀春路以东的地块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962.99m2,总建筑面积4871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组生产厂房、模组综合动力站、危化品库一/二、成品库房、科创中心、门卫及宿舍等。其中综合动力站包含配套建设的空压站、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6000m2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 主要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2)施工废水 设置简易隔油池、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采取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堆放,尽量用于回填或用作筑路材料,不能利用的,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5、生态 采取严格控制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建立临时土石方的遮雨棚、竣工后同步做好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其中初期雨水经四周雨水沟渠汇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冲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一体化设备)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RO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涟水。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废气、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食堂油烟废气。其中固晶和表面封装工序拟设置封闭负压厂房内,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喷淋系统+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采用国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燃烧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未被收集的固晶和表面封装废气、酒精擦拭废气的产生量较小,在采取定期通风换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模组生产厂房内设备运行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结合噪声预测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内北、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废无尘纸/布、废蓝膜材料、废PET膜材、污泥、废渗透膜,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助焊材料废渣、废电路板、环氧树脂废包装、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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