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翔印塑料
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翔印塑料
关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 日-2023年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 (略) 翔印塑料包装厂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工业用地上,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塑料半成品及先进设施设备,新建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盐包装袋生产线,年加工食品包装袋400吨,主要用于食盐包装,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产品。配套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健康等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强化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管理。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应严格做好原料的控制,禁止收集处理危险废物。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建设封闭的生产车间,吹膜、印刷工序有机废气产生点单独进行封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抽风+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23年修订)》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按要求建立存储、转运、利用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七)经核算,项目搬迁技改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少0.1204吨/ 年,不需要总量替代。
其它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084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关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 日-2023年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 (略) 翔印塑料包装厂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工业用地上,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塑料半成品及先进设施设备,新建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盐包装袋生产线,年加工食品包装袋400吨,主要用于食盐包装,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产品。配套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健康等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强化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管理。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应严格做好原料的控制,禁止收集处理危险废物。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建设封闭的生产车间,吹膜、印刷工序有机废气产生点单独进行封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抽风+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23年修订)》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按要求建立存储、转运、利用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七)经核算,项目搬迁技改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少0.1204吨/ 年,不需要总量替代。
其它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084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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