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旭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旭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引号: | *33Q/20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8 10:15: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 | 山东旭 (略) | (略) 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1#厂房 | 山东典图 (略) | 本项目租赁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厂房10000m2,利用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功能性多层共挤薄膜3500吨,铝塑复合膜3500吨,新能源及降解类树脂等工业铝塑包装袋1450吨,油脂、红酒等食品类液体包装袋1450吨,抗静电袋、生物降解包装袋100吨。 |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和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制袋废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报告表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 | 山东旭 (略) | (略) 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1#厂房 | 山东典图 (略) | 本项目租赁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厂房10000m2,利用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功能性多层共挤薄膜3500吨,铝塑复合膜3500吨,新能源及降解类树脂等工业铝塑包装袋1450吨,油脂、红酒等食品类液体包装袋1450吨,抗静电袋、生物降解包装袋100吨。 |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和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制袋废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报告表 |
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引号: | *33Q/20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8 10:15: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 | 山东旭 (略) | (略) 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1#厂房 | 山东典图 (略) | 本项目租赁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厂房10000m2,利用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功能性多层共挤薄膜3500吨,铝塑复合膜3500吨,新能源及降解类树脂等工业铝塑包装袋1450吨,油脂、红酒等食品类液体包装袋1450吨,抗静电袋、生物降解包装袋100吨。 |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和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制袋废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报告表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旭 (略)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一万吨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及制品项目 | 山东旭 (略) | (略) 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1#厂房 | 山东典图 (略) | 本项目租赁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厂房10000m2,利用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功能性多层共挤薄膜3500吨,铝塑复合膜3500吨,新能源及降解类树脂等工业铝塑包装袋1450吨,油脂、红酒等食品类液体包装袋1450吨,抗静电袋、生物降解包装袋100吨。 |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和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制袋废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报告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