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公告第九批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公告第九批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公告(第九批)
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等人员住房问题,根据《 (略)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5〕6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崖州湾科技城第九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辖范围和中心渔港片区就业的工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辖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工作且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 (略) 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含配偶) (略) 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四)申请人家庭(2人及以上)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6.7万元以下,但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除外。
二、房源情况及分配原则
本批次共计70套,包括一室68套(约40平米)、一室一厅2套(约45平米)。
三、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四、申请流程
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收到初审通过的通知后向我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898-*转8777,工作日上午8:40至12:4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地址:雅布伦产业园3号楼,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五、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须双面打印);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红色电子公章)及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四)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声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全省网签信息查询结果(共3种,初审通过后通知提交);
(七)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八)住房情况承诺书(附件3)
(九)若申请人为法人: (略) 近一年的年度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近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清单。
(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审批流程
(一)申报初审
申请人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结果公示。
(二)审核配租资格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本次公租房配租范围。
七、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工作人员领取《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配租资格;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承租人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人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由科技城管理局复核申请资格,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四)本公告所称科技城管辖范围是指,即东起西线铁路、西至崖州湾滨海,南起港口路、北至宁远河,面积约26.1平方公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面积约0.5平方公里;中心渔港及部分保港片区,即东临保港村,西至盐灶河,北抵西线高速公路,南至崖州湾,面积约3.38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
(五)本公告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未婚声明模板(仅供参考)
3.住房情况承诺书
公租房申报系统二维码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公告(第九批)
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等人员住房问题,根据《 (略)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5〕6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崖州湾科技城第九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辖范围和中心渔港片区就业的工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辖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工作且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 (略) 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含配偶) (略) 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四)申请人家庭(2人及以上)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6.7万元以下,但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除外。
二、房源情况及分配原则
本批次共计70套,包括一室68套(约40平米)、一室一厅2套(约45平米)。
三、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四、申请流程
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收到初审通过的通知后向我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898-*转8777,工作日上午8:40至12:4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地址:雅布伦产业园3号楼,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五、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须双面打印);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红色电子公章)及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四)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声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全省网签信息查询结果(共3种,初审通过后通知提交);
(七)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八)住房情况承诺书(附件3)
(九)若申请人为法人: (略) 近一年的年度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近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清单。
(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审批流程
(一)申报初审
申请人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结果公示。
(二)审核配租资格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本次公租房配租范围。
七、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工作人员领取《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配租资格;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承租人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人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由科技城管理局复核申请资格,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四)本公告所称科技城管辖范围是指,即东起西线铁路、西至崖州湾滨海,南起港口路、北至宁远河,面积约26.1平方公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面积约0.5平方公里;中心渔港及部分保港片区,即东临保港村,西至盐灶河,北抵西线高速公路,南至崖州湾,面积约3.38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
(五)本公告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未婚声明模板(仅供参考)
3.住房情况承诺书
公租房申报系统二维码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