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青拓特钢有限公司青拓实业股份1780mm热连轧及配套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2023年10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青拓特钢有限公司青拓实业股份1780mm热连轧及配套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略) 青拓实业股份1780mm热连轧及配套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略) |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套1780mm热轧机组及配套设施和4条1550mm热带退火酸洗机组及配套设施,年产300万吨热轧退洗不锈钢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设备间接冷却废水、直接冷却废水、废稀酸水及酸洗废水、废酸再生废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间热处理炉烟气、粗轧和精轧机组废气、抛丸和破鳞机组废气、酸洗机组废气、废酸再生系统废气。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各类风机、轧机、焊机、剪切机、空压机、泵类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轧制机组、酸洗机组、废气处理系统、废酸再生系统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及固废、生产系统、贮存运输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风险事故状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相邻青拓新材料炼钢项目冲渣使用。 2.大气环境: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用清洁能源;粗轧和精轧机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破鳞和抛丸机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硫酸机组酸雾采用湿法喷淋处理;混酸机组酸雾采用湿法喷淋和SCR净化处理;废硫酸再生系统酸雾采用洗涤塔和电除雾器处理;废混酸再生系统再生废气采用湿法喷淋和SCR净化处理,除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振、采取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体废物:各种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厂家回收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30 (略) 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评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略) 青拓实业股份1780mm热连轧及配套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略) |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套1780mm热轧机组及配套设施和4条1550mm热带退火酸洗机组及配套设施,年产300万吨热轧退洗不锈钢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设备间接冷却废水、直接冷却废水、废稀酸水及酸洗废水、废酸再生废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间热处理炉烟气、粗轧和精轧机组废气、抛丸和破鳞机组废气、酸洗机组废气、废酸再生系统废气。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各类风机、轧机、焊机、剪切机、空压机、泵类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轧制机组、酸洗机组、废气处理系统、废酸再生系统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及固废、生产系统、贮存运输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风险事故状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相邻青拓新材料炼钢项目冲渣使用。 2.大气环境: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用清洁能源;粗轧和精轧机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破鳞和抛丸机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硫酸机组酸雾采用湿法喷淋处理;混酸机组酸雾采用湿法喷淋和SCR净化处理;废硫酸再生系统酸雾采用洗涤塔和电除雾器处理;废混酸再生系统再生废气采用湿法喷淋和SCR净化处理,除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振、采取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体废物:各种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厂家回收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30 (略) 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评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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