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夏德润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建议书的函》(宁德种发〔202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310-*-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灵沙乡、高仁乡、通伏乡项目区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促进当地粮食产业的壮大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推动地区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高仁乡、通伏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54018亩(其中:耕地面积49610亩,预新增耕地面积4408亩),其中:滴灌设计灌溉面积48368亩,畦灌设计灌溉面积56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输配电工程、农业机械购置。
(一)田块整治工程平整田块面积11123.74亩,拆除渠道311.90公里,平整沟渠307.43公里。
(二)土壤改良工程机械深松面积37516亩,增施水溶性肥料48368亩,增施有机肥3804亩,改良剂2000亩。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5座,新建引水渠4.25公里;
2.首部枢纽:新建泵站8座,新建施肥房6座,配套设备87套;
3.管道及管道建筑物:铺设PVC管道465.88公里、PE软管268.87公里、滴灌带21482.94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1784座;
4.自动化工程:新建调度中心3座,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3532套;
5.渠道砌护及配套建筑物:砌护支斗渠21.1公里,砌护农渠21.85公里,新建配套渠道建筑物150座、畦田口3661座;
6.排水工程:铺设PVC集水管81.54公里、PE波纹吸水管655.34公里,新建检查井597座、集水井39座,安装潜水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39套,沟道治理及配套建筑物32.35公里。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30229.7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0229.99万元,自筹20000万元。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德润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建议书的函》(宁德种发〔202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310-*-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灵沙乡、高仁乡、通伏乡项目区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促进当地粮食产业的壮大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推动地区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高仁乡、通伏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54018亩(其中:耕地面积49610亩,预新增耕地面积4408亩),其中:滴灌设计灌溉面积48368亩,畦灌设计灌溉面积56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输配电工程、农业机械购置。
(一)田块整治工程平整田块面积11123.74亩,拆除渠道311.90公里,平整沟渠307.43公里。
(二)土壤改良工程机械深松面积37516亩,增施水溶性肥料48368亩,增施有机肥3804亩,改良剂2000亩。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5座,新建引水渠4.25公里;
2.首部枢纽:新建泵站8座,新建施肥房6座,配套设备87套;
3.管道及管道建筑物:铺设PVC管道465.88公里、PE软管268.87公里、滴灌带21482.94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1784座;
4.自动化工程:新建调度中心3座,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3532套;
5.渠道砌护及配套建筑物:砌护支斗渠21.1公里,砌护农渠21.85公里,新建配套渠道建筑物150座、畦田口3661座;
6.排水工程:铺设PVC集水管81.54公里、PE波纹吸水管655.34公里,新建检查井597座、集水井39座,安装潜水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39套,沟道治理及配套建筑物32.35公里。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30229.7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0229.99万元,自筹20000万元。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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