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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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8-*
????通讯地址: (略) 解放南路312号
????邮??? 编:*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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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防渗渠建设项目 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鼎创 (略) 本项目性质为改建,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新建防渗渠7.43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50座,其中水闸37座,盖板涵13座,灌溉面积为1.23万亩,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渠道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施工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 (略) 政排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塔什库尔干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5.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非法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土方分层开挖、回填,分开堆放。渠道填筑将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废弃土方集中临时堆置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以恢复原来的地貌与景观。
(二)运营期
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防火、防虫,禁止采伐沿线周围栽植的树木,禁止破坏渠道以外的草地;禁止向防洪渠中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等,保护渠道水环境;做好渠道的检查保护和定期清污修缮工作,严禁在渠道内及周边区域随意倾倒、堆存;加强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实地监控,及时发现不良地质隐患工点,采取防治措施以杜绝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渠道引水量不得超过新疆用水三条红线,不得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
2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辛滚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鼎创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修建堤防总长度4.082公里,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右岸堤防工程对应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3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工程,左岸堤防工程对应的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49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工程。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镇民房既有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
3.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
4.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做回收利用或做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5.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非法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土方分层开挖、回填,分开堆放。渠道填筑将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废弃土方集中临时堆置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构筑物,并将场地平整,种植乔木和绿化。
(二)运营期
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防火、防虫,禁止采伐沿线周围栽植的树木,禁止破坏渠道以外的草地;禁止向防洪渠中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等,保护渠道水环境;做好渠道的检查保护和定期清污修缮工作,严禁在渠道内及周边区域随意倾倒、堆存;加强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实地监控,及时发现不良地质隐患工点,采取防治措施以杜绝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渠道引水量不得超过新疆用水三条红线,不得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
3 伽师县米夏乡2023年防渗渠建设项目 伽师县米夏乡托格日苏(15)村、夏合亚迪(17)村境内, 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伽师县米夏乡托格日苏(15)村、夏合亚迪(17)村境内,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改建渠道3条,防渗改建斗渠总长4.28公里,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52座。其中:节制单向分水闸15座、节制双向分水闸2座、单向分水闸12座、6.0米盖板桥19座、节制闸1座、引水闸1座、渡槽1座、纳水口1座)、拆除老旧破损桥涵15座。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渠道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伽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4 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斗渠节水改造项目 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 麦盖提县水利服务站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项目周边为农田、林地;防渗长度为1.806公里,设计流量0.35立方米/秒,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5座,分水闸4座,农桥2座,连接段1座。改善灌区内0.23万亩的灌溉条件,提高输水保证率,斗渠渠道水利用系数从0.88提升到了0.94,减少渗漏损失,节约水量7.49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麦盖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5 麦盖提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 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库尔玛乡、吐曼塔勒乡境内 麦盖提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库尔玛乡、吐曼塔勒乡境内,项目周边为农田、林地;防渗改建17条斗渠,总长度33.93公里,均为老渠道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40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2座,分水闸237座、农桥69座、渡槽2座、渠下涵2座、连接段29座。渠道设计纵坡为1/378.5-1/3603,设计流速0.46-1.45米/秒。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麦盖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6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人民政府 新疆 (略) 本项目性质为改建,位于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维修改造渠道?3?条,总长?1.65公里;建设配套渠系建筑物共?56?座。工程规模为Ⅳ等小(1)型,工程规模属小类,渠道设计流量为0.3~0.5立方米/秒。本次为原有渠道改建,不新增永久占地。工程挖方总量?6015?立方米,填方总量?8317?立方米,借方总量?5608立方米,弃方总量?3306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做到文明施工。原料堆场采取遮盖 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燃油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时间;进入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砂、石灰、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废弃建材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加强环境监管监控。施工期间规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交通工具及重型器械的运行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临时施工建筑物,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和覆土、播撒草籽等措施,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分派专人负责渠道日常运行督查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在渠线两侧堆放垃圾,不得向渠内倾倒垃圾、污水、抛掷砖石。定期清理渠底淤泥。
7 喀 (略) 医疗消杀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喀 (略) 洗涤中心南侧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喀 (略) 洗涤中心南侧、污水处理厂西北侧;项目区北侧、南侧和西侧为居民区, (略) 洗涤中心;项目年消杀硬器械500万件,软器械100万件;总占地面积为8199平方米,项目范围内主要建筑物为消杀中心楼1栋(用于可重复硬器械和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无菌转运的专业消毒灭菌服务)、附属用房1栋、管理及休息用房1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生化 MBR 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150立方米/天,新建危废暂存间一座(建筑面积1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水源保护地等敏感目标。 (二)运营期?
1.废气?环氧*烷残气经环氧*烷灭菌器尾气处理装置(高温催化分解工艺)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的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2台天然气锅炉废气分别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同时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还要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低氮排放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用恶臭区域加盖,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的处理方式对恶臭进行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项目区下水管网排入项目区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下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氧*烷尾气处理产生的废催 (略) 回收利用或委托设备维护厂家回收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包装袋、废包装无纺布、环氧*烷空瓶、清洗剂包装空桶、废活性炭滤芯、反渗透更换滤芯软水机更换滤芯均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高效生产;要求单独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7.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0.0021t/a、NOx0.764t/a。
8 疏 (略) (略) 楼建设项目 疏 (略) 新院区 疏 (略)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疏 (略) 新院区,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现状道路,西侧为团结路,北侧为居民。项目新建11500平方 (略) (略) 楼, (略) 办理大厅、标准病房等,安装水、电、暖及医疗配套设施,设病床数为300张,不涉及传染病病房;新建污水站处站一座,处理规模为800立方米/天,采用“化粪池调节池 一体 (略) 污水处理系统 次氯酸钠消毒 脱氯”工艺;新建医疗垃圾暂存间一座(面积200平方米);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水源保护地敏感目标。 (一)施工期
施工期优化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设置围挡,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道路及施工面集中的地方经常性洒水降尘;施工土石方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当地环卫及城建部门规划的场所统一集中处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密闭,喷洒除臭剂除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调节池 一体 (略) 污水处理系统 次氯酸钠消毒 脱氯”,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疏附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4.噪声?项目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安装减振底座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产污节点处的通风;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相应应急物资,落实医疗废水泄露风险事故应急处理及减缓措施;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7.本项目未设置放射科室,因此不对此部分内容进行分析。若后期建设单位增设放射科室及放射性仪器,则辐射污染问题应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环评单位进行专项评价,并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办理手续。
9 (略) 建设项目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 (略) 新疆金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项目区南侧为团结路,西侧东侧为商铺、北侧为团结小区。项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1座沿街商铺用作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2860平方米,为一栋地上3层建筑, (略) 总床位数60张,主要营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本次环评内容 (略) 放射及电磁辐射内容, (略) 的放射及电磁辐射工程建设内容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敏感区域。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密闭式,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运营期病房、化验室等部门会产生一些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通过安装送排风系统三级过滤消毒处理。
2.废水??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A2/O(二级生化) 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检验室废水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 (略) 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等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应设专人责任负责制。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10 新疆 (略) 废旧滴灌带、地膜回收及利用项目 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 新疆 (略) 新疆德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项目区北侧50米为阔纳琼库尔恰克村,东、南侧、西侧为耕地、西侧40米为工厂;占地面积为9539平方米,建设1条造粒生产线,单条生产线造粒能力1000公斤/小时;5条滴灌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60公斤/小时;2条PE水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50公斤/小时,5条地膜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20公斤/小时。建成后实现年产滴灌带4000吨,水带1450吨,地膜3000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旧滴灌带、水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新购聚*烯新料、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艺流程: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地膜生产工艺流程为: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吹膜-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总容积120m3。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滴灌带及水带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法,可有效防止粉尘的污染,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1.0mg/m3标准。造粒工序,滴灌带、水带生产工序,地膜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100mg/m3。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标准;厂内车间外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降温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及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粪污车转运至色力布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清洗废渣及泥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滤网生产厂家回收;残次品及边角料全部返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废活性炭、废灯管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从总图布置、工艺控制系统安全设置、电器安全措施、防雷防静电、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基础防渗进行风险防范。
(七)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5.970t/a。
11 巴楚 (略) 废旧滴灌带回收及利用项目 巴楚县阿瓦提镇 巴楚 (略) 新疆德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目,位于巴楚县阿瓦提镇,项目区东侧30m为跃进吾斯塘博依村村民委员会,南侧、西侧为空地,北侧40米为扎花厂;占地面积为4127.5平方米,建设1条造粒生产线,单条生产线造粒能力1000公斤/小时;5条滴灌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60公斤/小时;2条PE水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50公斤/小时;建成后实现年产滴灌带4000吨,PE水带1450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旧滴灌带、水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新购聚*烯新料、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艺流程: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总容积120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滴灌带及水带破碎工艺采用湿式破碎法,可有效防止粉尘的污染,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标准。废旧滴灌带及水带造粒工序、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厂内车间外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降温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及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粪污车转运至色力布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清洗废渣及泥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滤网生产厂家回收;残次品及边角料全部返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废活性炭、废灯管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从总图布置、工艺控制系统安全设置、电器安全措施、防雷防静电、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基础防渗进行风险防范。
(七)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3.398t/a。
12 巴 (略) 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巴楚县县城北东60°方向直距约32km处 巴 (略) 新疆德聚仁合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巴楚县县城北东60°方向直距约32公里处,项目区四周均为裸地,矿区面积6470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矿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外部运输道路、内部运输道路、废石堆放场、成品石料堆场)、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采规模50万吨/年,开采标高1165米—1065米,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方式。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分布,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一)施工期
严禁在非施工区域活动;保持施工地面平整、采取覆盖、洒水湿润地面、限制车速、严禁抛撒物料;选用低声级建筑机械;车辆在施工区内严禁鸣笛;生活区设垃圾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经过管道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表土堆场扬尘和成品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处理;开采粉尘、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钻孔粉尘及爆破废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厂区设置沉淀池,筛分工序废水、洗砂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减震、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设置运输路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 (略) 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集中收集用于回填采坑;废旧的输送皮带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5.严格限制开采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合理划定开釆和活动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枳;道路出入口出立保护植被警示牌;道路铺筑避开植被,车辆在规定道路上行驶,严禁随意行驶以防碾压植被;闭矿期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区域的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与保养,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建立监察、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参数等资料的日常记录及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减缓危害的措施;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由疏勒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加强管理,风机进出口均安装消声器,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夜间55dB)。
3.固废??油罐清理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等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项目贮存库,地面、裙脚、导流槽、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做好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单独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14 疏勒县熟食加工生产项目 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18)村2组 喀什阿 (略)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18)村2组,项目区东侧、南侧为马路,西侧为 (略) ,北侧为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7369.09平方米,均为租赁现有厂房。新建1条熟食加工生产线,年产量为1330吨(酱卤牛肉60吨、酱卤翅根970吨、酱卤鸭翅60吨、酱卤鸡脖60吨、酱卤鸡腿60吨、酱卤乳鸽60吨、酱卤凤爪60吨),主要原辅材料有牛肉、翅根、鸭翅、鸡脖、白糖、味精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验收、解冻清洗、腌制、预煮、卤制、冷却筛选、烘烤、冷却、拌料炒制、包装、杀菌、清洗烘干、装箱入库。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6172.27平方米,包含外包车间、卤制烘烤车间、滚揉解冻车间、外包车间、杀菌车间、成品仓库。项目生产采用3吨/小时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新建锅炉房一间(面积为45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一座,处理能力为3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工艺为“处理 厌氧 气浮 生化处理 过滤”工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二)运营期
1.废气?锅炉废气经分级燃烧-烟气外循环多技术耦合型低氮燃烧器(自带烟气外循环耦合接口) 锅炉烟气外循环系统处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件中NOX≤50mg/m3的限值要求。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项目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疏勒县城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3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带盖垃圾箱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调料渣收集后由肥料生产厂家回收;空食用油桶由生产单位定期回收;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年)的有关规定。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配备灭火设施及配套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随取随用;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7.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NOx0.24t/a。
15 (略) 东城供热项目 (略) 东城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金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东城区;项目共建设13座燃气锅炉房,购置安装33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总占地面积约458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51.94平方米,供热面积602.00平方米。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新建锅炉房13座,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新建锅炉房工程和设备安装。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原料堆场采取遮盖 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燃油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平整土地,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 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 烟气再循环”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件中≤5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结合项目特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6.应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配备灭火设施及配套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随取随用;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8.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该项目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NOx:61.69t/a。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8-*
????通讯地址: (略) 解放南路312号
????邮??? 编:*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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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防渗渠建设项目 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鼎创 (略) 本项目性质为改建,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新建防渗渠7.43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50座,其中水闸37座,盖板涵13座,灌溉面积为1.23万亩,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渠道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施工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 (略) 政排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塔什库尔干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5.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非法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土方分层开挖、回填,分开堆放。渠道填筑将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废弃土方集中临时堆置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以恢复原来的地貌与景观。
(二)运营期
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防火、防虫,禁止采伐沿线周围栽植的树木,禁止破坏渠道以外的草地;禁止向防洪渠中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等,保护渠道水环境;做好渠道的检查保护和定期清污修缮工作,严禁在渠道内及周边区域随意倾倒、堆存;加强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实地监控,及时发现不良地质隐患工点,采取防治措施以杜绝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渠道引水量不得超过新疆用水三条红线,不得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
2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辛滚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鼎创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辛滚沟,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修建堤防总长度4.082公里,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右岸堤防工程对应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3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工程,左岸堤防工程对应的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49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工程。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镇民房既有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
3.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
4.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做回收利用或做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5.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非法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土方分层开挖、回填,分开堆放。渠道填筑将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废弃土方集中临时堆置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构筑物,并将场地平整,种植乔木和绿化。
(二)运营期
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防火、防虫,禁止采伐沿线周围栽植的树木,禁止破坏渠道以外的草地;禁止向防洪渠中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等,保护渠道水环境;做好渠道的检查保护和定期清污修缮工作,严禁在渠道内及周边区域随意倾倒、堆存;加强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实地监控,及时发现不良地质隐患工点,采取防治措施以杜绝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渠道引水量不得超过新疆用水三条红线,不得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
3 伽师县米夏乡2023年防渗渠建设项目 伽师县米夏乡托格日苏(15)村、夏合亚迪(17)村境内, 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伽师县米夏乡托格日苏(15)村、夏合亚迪(17)村境内,项目周边为农田、荒地、林地、居民区;改建渠道3条,防渗改建斗渠总长4.28公里,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52座。其中:节制单向分水闸15座、节制双向分水闸2座、单向分水闸12座、6.0米盖板桥19座、节制闸1座、引水闸1座、渡槽1座、纳水口1座)、拆除老旧破损桥涵15座。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渠道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伽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4 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斗渠节水改造项目 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 麦盖提县水利服务站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乡托盖墩村,项目周边为农田、林地;防渗长度为1.806公里,设计流量0.35立方米/秒,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5座,分水闸4座,农桥2座,连接段1座。改善灌区内0.23万亩的灌溉条件,提高输水保证率,斗渠渠道水利用系数从0.88提升到了0.94,减少渗漏损失,节约水量7.49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麦盖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5 麦盖提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 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库尔玛乡、吐曼塔勒乡境内 麦盖提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库尔玛乡、吐曼塔勒乡境内,项目周边为农田、林地;防渗改建17条斗渠,总长度33.93公里,均为老渠道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40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2座,分水闸237座、农桥69座、渡槽2座、渠下涵2座、连接段29座。渠道设计纵坡为1/378.5-1/3603,设计流速0.46-1.45米/秒。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对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所在区域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废水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方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昼间使用、夜间禁止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取土场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麦盖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及时覆土回填、设置彩条旗警示带、设置警示牌;防沙治沙措施等。
(二)运营期
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6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人民政府 新疆 (略) 本项目性质为改建,位于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8)村。维修改造渠道?3?条,总长?1.65公里;建设配套渠系建筑物共?56?座。工程规模为Ⅳ等小(1)型,工程规模属小类,渠道设计流量为0.3~0.5立方米/秒。本次为原有渠道改建,不新增永久占地。工程挖方总量?6015?立方米,填方总量?8317?立方米,借方总量?5608立方米,弃方总量?3306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域。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做到文明施工。原料堆场采取遮盖 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燃油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时间;进入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多余土方用于渠道外边坡坡脚低洼处平整及施工迹地的覆土。砂、石灰、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废弃建材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加强环境监管监控。施工期间规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交通工具及重型器械的运行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临时施工建筑物,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和覆土、播撒草籽等措施,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分派专人负责渠道日常运行督查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在渠线两侧堆放垃圾,不得向渠内倾倒垃圾、污水、抛掷砖石。定期清理渠底淤泥。
7 喀 (略) 医疗消杀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喀 (略) 洗涤中心南侧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喀 (略) 洗涤中心南侧、污水处理厂西北侧;项目区北侧、南侧和西侧为居民区, (略) 洗涤中心;项目年消杀硬器械500万件,软器械100万件;总占地面积为8199平方米,项目范围内主要建筑物为消杀中心楼1栋(用于可重复硬器械和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无菌转运的专业消毒灭菌服务)、附属用房1栋、管理及休息用房1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生化 MBR 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150立方米/天,新建危废暂存间一座(建筑面积1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水源保护地等敏感目标。 (二)运营期?
1.废气?环氧*烷残气经环氧*烷灭菌器尾气处理装置(高温催化分解工艺)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的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2台天然气锅炉废气分别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同时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还要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低氮排放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用恶臭区域加盖,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的处理方式对恶臭进行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项目区下水管网排入项目区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下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氧*烷尾气处理产生的废催 (略) 回收利用或委托设备维护厂家回收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包装袋、废包装无纺布、环氧*烷空瓶、清洗剂包装空桶、废活性炭滤芯、反渗透更换滤芯软水机更换滤芯均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高效生产;要求单独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7.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0.0021t/a、NOx0.764t/a。
8 疏 (略) (略) 楼建设项目 疏 (略) 新院区 疏 (略)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疏 (略) 新院区,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现状道路,西侧为团结路,北侧为居民。项目新建11500平方 (略) (略) 楼, (略) 办理大厅、标准病房等,安装水、电、暖及医疗配套设施,设病床数为300张,不涉及传染病病房;新建污水站处站一座,处理规模为800立方米/天,采用“化粪池调节池 一体 (略) 污水处理系统 次氯酸钠消毒 脱氯”工艺;新建医疗垃圾暂存间一座(面积200平方米);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水源保护地敏感目标。 (一)施工期
施工期优化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设置围挡,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道路及施工面集中的地方经常性洒水降尘;施工土石方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当地环卫及城建部门规划的场所统一集中处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密闭,喷洒除臭剂除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调节池 一体 (略) 污水处理系统 次氯酸钠消毒 脱氯”,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疏附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4.噪声?项目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安装减振底座等措施降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产污节点处的通风;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相应应急物资,落实医疗废水泄露风险事故应急处理及减缓措施;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7.本项目未设置放射科室,因此不对此部分内容进行分析。若后期建设单位增设放射科室及放射性仪器,则辐射污染问题应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环评单位进行专项评价,并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办理手续。
9 (略) 建设项目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 (略) 新疆金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项目区南侧为团结路,西侧东侧为商铺、北侧为团结小区。项 (略) 夏马勒巴格镇8村团结小区262号1座沿街商铺用作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2860平方米,为一栋地上3层建筑, (略) 总床位数60张,主要营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本次环评内容 (略) 放射及电磁辐射内容, (略) 的放射及电磁辐射工程建设内容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敏感区域。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密闭式,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运营期病房、化验室等部门会产生一些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通过安装送排风系统三级过滤消毒处理。
2.废水??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A2/O(二级生化) 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检验室废水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 (略) 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等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应设专人责任负责制。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10 新疆 (略) 废旧滴灌带、地膜回收及利用项目 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 新疆 (略) 新疆德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项目区北侧50米为阔纳琼库尔恰克村,东、南侧、西侧为耕地、西侧40米为工厂;占地面积为9539平方米,建设1条造粒生产线,单条生产线造粒能力1000公斤/小时;5条滴灌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60公斤/小时;2条PE水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50公斤/小时,5条地膜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20公斤/小时。建成后实现年产滴灌带4000吨,水带1450吨,地膜3000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旧滴灌带、水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新购聚*烯新料、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艺流程: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地膜生产工艺流程为: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吹膜-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总容积120m3。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滴灌带及水带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法,可有效防止粉尘的污染,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1.0mg/m3标准。造粒工序,滴灌带、水带生产工序,地膜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100mg/m3。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标准;厂内车间外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降温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及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粪污车转运至色力布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清洗废渣及泥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滤网生产厂家回收;残次品及边角料全部返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废活性炭、废灯管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从总图布置、工艺控制系统安全设置、电器安全措施、防雷防静电、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基础防渗进行风险防范。
(七)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5.970t/a。
11 巴楚 (略) 废旧滴灌带回收及利用项目 巴楚县阿瓦提镇 巴楚 (略) 新疆德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目,位于巴楚县阿瓦提镇,项目区东侧30m为跃进吾斯塘博依村村民委员会,南侧、西侧为空地,北侧40米为扎花厂;占地面积为4127.5平方米,建设1条造粒生产线,单条生产线造粒能力1000公斤/小时;5条滴灌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60公斤/小时;2条PE水带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50公斤/小时;建成后实现年产滴灌带4000吨,PE水带1450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旧滴灌带、水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新购聚*烯新料、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艺流程:预热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牵引成卷-检测、入库。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总容积120立方米。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滴灌带及水带破碎工艺采用湿式破碎法,可有效防止粉尘的污染,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标准。废旧滴灌带及水带造粒工序、滴灌带及水带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厂内车间外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降温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及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粪污车转运至色力布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清洗废渣及泥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滤网生产厂家回收;残次品及边角料全部返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废活性炭、废灯管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从总图布置、工艺控制系统安全设置、电器安全措施、防雷防静电、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基础防渗进行风险防范。
(七)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3.398t/a。
12 巴 (略) 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巴楚县县城北东60°方向直距约32km处 巴 (略) 新疆德聚仁合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巴楚县县城北东60°方向直距约32公里处,项目区四周均为裸地,矿区面积6470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矿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外部运输道路、内部运输道路、废石堆放场、成品石料堆场)、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采规模50万吨/年,开采标高1165米—1065米,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方式。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分布,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一)施工期
严禁在非施工区域活动;保持施工地面平整、采取覆盖、洒水湿润地面、限制车速、严禁抛撒物料;选用低声级建筑机械;车辆在施工区内严禁鸣笛;生活区设垃圾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经过管道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表土堆场扬尘和成品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处理;开采粉尘、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钻孔粉尘及爆破废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厂区设置沉淀池,筛分工序废水、洗砂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减震、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设置运输路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 (略) 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集中收集用于回填采坑;废旧的输送皮带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5.严格限制开采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合理划定开釆和活动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枳;道路出入口出立保护植被警示牌;道路铺筑避开植被,车辆在规定道路上行驶,严禁随意行驶以防碾压植被;闭矿期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区域的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与保养,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建立监察、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参数等资料的日常记录及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减缓危害的措施;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由疏勒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加强管理,风机进出口均安装消声器,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夜间55dB)。
3.固废??油罐清理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等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项目贮存库,地面、裙脚、导流槽、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做好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单独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5.应尽快申报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14 疏勒县熟食加工生产项目 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18)村2组 喀什阿 (略) 新疆荣祥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18)村2组,项目区东侧、南侧为马路,西侧为 (略) ,北侧为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7369.09平方米,均为租赁现有厂房。新建1条熟食加工生产线,年产量为1330吨(酱卤牛肉60吨、酱卤翅根970吨、酱卤鸭翅60吨、酱卤鸡脖60吨、酱卤鸡腿60吨、酱卤乳鸽60吨、酱卤凤爪60吨),主要原辅材料有牛肉、翅根、鸭翅、鸡脖、白糖、味精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验收、解冻清洗、腌制、预煮、卤制、冷却筛选、烘烤、冷却、拌料炒制、包装、杀菌、清洗烘干、装箱入库。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6172.27平方米,包含外包车间、卤制烘烤车间、滚揉解冻车间、外包车间、杀菌车间、成品仓库。项目生产采用3吨/小时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新建锅炉房一间(面积为45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一座,处理能力为3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工艺为“处理 厌氧 气浮 生化处理 过滤”工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二)运营期
1.废气?锅炉废气经分级燃烧-烟气外循环多技术耦合型低氮燃烧器(自带烟气外循环耦合接口) 锅炉烟气外循环系统处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件中NOX≤50mg/m3的限值要求。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项目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疏勒县城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3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带盖垃圾箱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调料渣收集后由肥料生产厂家回收;空食用油桶由生产单位定期回收;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年)的有关规定。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5.应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配备灭火设施及配套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随取随用;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7.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NOx0.24t/a。
15 (略) 东城供热项目 (略) 东城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金 (略)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东城区;项目共建设13座燃气锅炉房,购置安装33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总占地面积约458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51.94平方米,供热面积602.00平方米。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新建锅炉房13座,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新建锅炉房工程和设备安装。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原料堆场采取遮盖 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燃油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平整土地,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 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 烟气再循环”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件中≤5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结合项目特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6.应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配备灭火设施及配套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随取随用;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8.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该项目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NOx:61.69t/a。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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