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兴金耀 (略) 扩建项目 | 长兴金耀 (略) | (略) 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 | 长兴金耀 (略) 位于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为配套现有项目需要,企业拟投资5606万元,实施本次扩建项目,具体为:为实现多余沼气能源的充分利用,拟购置3台200kW沼气内燃发电机组(2用1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年发电量230万度;购置离心机、除渣机、蒸煮箱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年回收加工餐饮废弃油脂3800吨;拟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增土地15.15亩,建设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购置翻抛机、混合机、半湿物料粉碎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施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形成年产1.5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沼气发电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餐饮废弃油脂加工废气经加盖收集后引至现有“酸碱洗涤+次氯酸钠洗涤+湿法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对应的2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原料间废气微负压收集,进出口安装风幕,投料工序废气定点加盖收集,各股废气合并引至1套“酸洗+碱洗+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发酵间废气微负压收集,经另1套“酸洗+碱洗+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冷却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同计量包装废气一起引至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规定,颗粒物、非*烷总烃等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油水分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接入厌氧发酵罐处理,沼液同其余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一起接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79-2023)中有关规定。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粗油脂、不可降解物、各类废包装物、新增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劳保用品等一般废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兴金耀 (略) 扩建项目 | 长兴金耀 (略) | (略) 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 | 长兴金耀 (略) 位于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为配套现有项目需要,企业拟投资5606万元,实施本次扩建项目,具体为:为实现多余沼气能源的充分利用,拟购置3台200kW沼气内燃发电机组(2用1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年发电量230万度;购置离心机、除渣机、蒸煮箱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年回收加工餐饮废弃油脂3800吨;拟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增土地15.15亩,建设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购置翻抛机、混合机、半湿物料粉碎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施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形成年产1.5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沼气发电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餐饮废弃油脂加工废气经加盖收集后引至现有“酸碱洗涤+次氯酸钠洗涤+湿法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对应的2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原料间废气微负压收集,进出口安装风幕,投料工序废气定点加盖收集,各股废气合并引至1套“酸洗+碱洗+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发酵间废气微负压收集,经另1套“酸洗+碱洗+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冷却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同计量包装废气一起引至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规定,颗粒物、非*烷总烃等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油水分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接入厌氧发酵罐处理,沼液同其余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一起接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79-2023)中有关规定。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粗油脂、不可降解物、各类废包装物、新增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劳保用品等一般废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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