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创明智能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绵阳创明智能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创明 (略) 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1-2社。
三、建设单位:绵阳创明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环康源 (略) 。
五、项目概况:
绵阳创明 (略) 拟在“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内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变压器规模:2×63MVA(近期和远期各1台),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型式;110kV出线近期1回,远期2回;10kV出线:近期6回,远期12回。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在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并覆盖苫布,避免施工扬尘和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取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站区内外地表进行硬化处理,避免产生水土流失。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现场运输车辆设置临时冲洗设施,用清水冲洗车辆轮胎,并定期委托专业洗车场所进行车身整体清洁。风速3m/s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施工建设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道路无雨日采用洒水喷水降尘;运输建渣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生活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期间设置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场界处实现达标排放;避免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材料时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应减少在休息时间施工,尽量不在夜间十点至次日上午六点内和午休时间施工,同时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变电站产生的弃土与“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统一外运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弃土就地回用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弃土量少,且本项目作为“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配套项目,故弃土统一外运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选择设备时,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的原则进行设备选购,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主变压器采取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防控。定期检修、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合理布置站内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各类开关、连线母线采用组合密封方式,以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每天清运至“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事故油: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废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物: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量极少,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拟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蓄电池来源于变电站内控制室,一般情况下运行3-5年老化后需更换,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直接清运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五)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涪江。初期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至厂区雨水管网。变电站站区内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为重点防渗区,主变场地其他区域、110kV配电设备区域、10kV配电设备区域、电容器区域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取得《 (略) (略) 关于涪城创明锂电池110千伏供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绵供电发展〔2023〕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创明 (略) 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创明锂电池变电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1-2社。
三、建设单位:绵阳创明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环康源 (略) 。
五、项目概况:
绵阳创明 (略) 拟在“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内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变压器规模:2×63MVA(近期和远期各1台),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型式;110kV出线近期1回,远期2回;10kV出线:近期6回,远期12回。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在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并覆盖苫布,避免施工扬尘和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取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站区内外地表进行硬化处理,避免产生水土流失。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现场运输车辆设置临时冲洗设施,用清水冲洗车辆轮胎,并定期委托专业洗车场所进行车身整体清洁。风速3m/s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施工建设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道路无雨日采用洒水喷水降尘;运输建渣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生活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期间设置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场界处实现达标排放;避免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材料时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应减少在休息时间施工,尽量不在夜间十点至次日上午六点内和午休时间施工,同时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变电站产生的弃土与“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统一外运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弃土就地回用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弃土量少,且本项目作为“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配套项目,故弃土统一外运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选择设备时,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的原则进行设备选购,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主变压器采取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防控。定期检修、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合理布置站内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各类开关、连线母线采用组合密封方式,以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每天清运至“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事故油: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废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物: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量极少,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拟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蓄电池来源于变电站内控制室,一般情况下运行3-5年老化后需更换,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直接清运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五)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创明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涪江。初期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至厂区雨水管网。变电站站区内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为重点防渗区,主变场地其他区域、110kV配电设备区域、10kV配电设备区域、电容器区域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取得《 (略) (略) 关于涪城创明锂电池110千伏供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绵供电发展〔2023〕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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