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公示2023年8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的通知
福建省关于公示2023年8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的工作要求,以及《 (略) 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相关规定,现将8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0月25日至31日。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照《 (略)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0591-*
附件: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
(略) 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普通附件: | 附件 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人工处理).xlsx 附件 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pdf |
各相关企业: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的工作要求,以及《 (略) 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相关规定,现将8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0月25日至31日。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照《 (略)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0591-*
附件: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
(略) 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普通附件: | 附件 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人工处理).xlsx 附件 2023年8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目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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