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4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庆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14:25:19 |
发文日期: | 2023-10-24 14:25:19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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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庆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14:25:19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24 14:25:19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庆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
监督电话:0551-*
地 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安庆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迎江区, (略) 贵池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 (略) 、 (略) 。项目建设内容:安庆四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涓桥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安庆四—涓桥500kV线路工程,安庆电厂—双岭ⅠⅡ回π入安庆四500kV线路工程。拟建安庆四500kV变电 (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峰镇新光村;拟扩建涓桥500kV变电 (略) 贵池区涓桥镇七一村;拟建输电线 (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江区, (略) 贵池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电磁环境
1.变电站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安庆四变电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为2.9V/m~845.4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4000V/m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在0.012~0.271μT之间,均远小于 100μT 限值。
本工程距离安庆四500kV变电站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距离为15m,由原鹿变电站南侧衰减断面15m处的检测结果可知,在距离变电站15m处,工频电场强度为706.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29μT,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
涓桥500kV变电站官山间隔处的现状工频电场强度为200.1~647.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32~0.473μT。拟建间隔处现状为工频电场强度为256.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16μT。由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计涓桥500kV变电站安庆四间隔扩建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输电线路
1)工频电场
a.线路经过耕养区导线对地高度
当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为使线下工频电场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kV/m的标准限值要求,500kV并行双回线路、500kV双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1m。
b.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抬升导线对地高度
为避免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超标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建议后续设计优化首先采用提高导线架设高度的方式。经预测,当抬高导线对地高度到17m时,线路边导线5m外,地面1.5m、4.5m高度处的电场强度均能满足4000V/m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当抬高导线对地高度到19m时,线路边导线5m外,地面1.5m、4.5m、7.5m高度处的电场强度均能满足4000V/m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当抬高导线对地高度到21m时,线路边导线5m外,地面1.5m、4.5m、7.5m、10.5m高度处的电场强度均能满足4000V/m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根据本工程线路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当线路边导线外5m处有三层民房或更高的民房时,为保证民房房顶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4000V/m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线路与民房的净空距离需大于14m。
2)工频磁场
线路经过耕养区最低线高11m的情况下及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最低线高14m的情况下,距离地面1.5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二、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各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及工程运行带来的影响。
临时占地包括变电站工程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输电线路牵张场地、跨越施工场地、塔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约13.86hm2,其中变电站临时占地约0.74hm2;线路临时占地约13.12hm2。共设置牵张场8处,跨越施工场地24处,其中93.9%为耕地(约13.02hm2),3.6%为其他草地(约0.50hm2),2.5%为交通运输用地(约0.34hm2)。
安庆四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在站址北侧建设施工营地,涓桥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进行施工,本期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采取铺垫、拦挡、苫盖等措施后,水土流失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废水通过营地内设置化粪池、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结束后,临时占地均可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土地利用类型不会发生改变。
1.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建线路经优化后仍不可避免地跨越2处生态保护红线 Ⅲ-6皖江沿岸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长江及秋浦河,长江段2035m,秋浦河540.5m。线路跨越红线均为一档跨越,不设水中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等污染可能会对红线区域造成影响,但工程以导线悬空方式穿越,永久占地为塔基基础占地,占地面积较小,工程规模小,这种影响有限;输电线路运营期不会产生污染物,运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影响主要为景观生态的影响及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产生的阻隔影响,但本项目导线为悬空方式,塔基点状分布,基本不会产生明显的“阻隔效应”和“边缘效应”。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方案
在江豚保护区及长江刀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施工,要严格施工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施工前,划定并标示施工界线,不得超范围施工。同时,要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减少过多人员和船舶进入保护区。保护区内不得设置牵张场和堆料场。有序控制人员和设备进入,减少人为干扰,有效控制对江豚、刀鲚及其他水生生物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捕鱼和猎捕野生动物。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架线施工前,在施工船舶如趸船、拖船上布置好污染处理设施,包括临时污水收集设施、垃圾箱等。污水、垃圾固废集中收集后,上岸按环保要求处置。架线施工人员不得将污水、废弃物、垃圾排入或扔入长江。要加强对船舶安全运行检查,以防船舶漏油事故发生。
③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保护区内工程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船舶航行和设备运行等产生,多数为间歇性声源。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a.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控制标准的施工机具,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或工艺,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b.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早晚施工。
c.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施工时间,应关闭船舶发动机,减少施工噪音。
④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a.丰水期施工
由于工程评价区不是江豚及刀鲚繁殖地,为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干扰,长江大跨越工程架线施工尽可能安排在丰水期的7~8月进行,丰水期江面更宽阔,这样可以使水生生物有更大的避让空间,同时,尽量压缩长江架线施工期,减少施工对江豚及鱼类活动的影响。
b.加强监测巡护
船舶启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人员对船舶路线附近江豚情况进行监测,确认无江豚分布,船舶方可启动。加强架线施工过程的巡视,如发现江豚出现在操作工区附近,立即停止施工,待江豚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施工。架线结束后,及时将船舶及人员拆离江面。
c.控制噪声
江豚依靠声呐系统进行定位,施工船舶噪声对江豚尤其是幼豚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如前文所述,工程施工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机械船舶和设备;尽可能减少早晚施工时间。按前文要求,尽可能降低噪声影响。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⑤植被保护措施
本工程线路涉及林地时,可以移植的林木尽量进行移植,减少对林木的砍伐。
⑥景观影响保护恢复措施
a.建议临近景区的杆塔在造型和颜色上应充分考虑与风景区景观的协调性,避免与周围的景观产生强烈的对比冲突,减轻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b.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减少对秋浦河水体及景观的施工扰动;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及湿地公园内搭建临时设施,最大程度保持秋浦仙境风景名胜区及杏花湿地公园的原貌。
c.妥善处置施工固废物。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应按环保部门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和固废物,做到工停、料尽、场地清。把工程施工对景观影响降到最低。
d.地形地貌修复。对塔基和线路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地形地貌进行修复,使其形成自然、稳定、和谐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景区地形地貌的影响。
e.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选择乡土植物为主,适当搭配彩化、香化植物,提升景区景观质量。
3.其他段生态影响分析
其他区段永久占地面积为杆塔占地,且主要呈点式分布,工程施工扰动区域面积很小,对各生态系统的影响有限。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基本能够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施工活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工程运行期间不会排放污染物,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均满足限值和标准要求,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基本无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处位置属于长江流域,线路沿线跨越河流,主要为长江、秋浦河等。沿线跨越水体时均为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本项目共涉及1个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
1.施工期
新建变电站施工期设置有施工营地,营地应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站址施工区域设置沉淀池,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不随意排放;变电站施工单位有移动式油处理装置,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经处理后浮油回收使用,不排入附近水体。因此,本项目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输电线路施工具有占地面积小、跨距长、点分散等特点,每个施工点上的施工人员较少,且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由于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工程量小,相应产生的施工废水也较少,灌注桩基础施工等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清水溢流,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2.运营期
变电站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变电站设置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对沿线水环境无影响。
3.线路跨越长江及秋浦河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本项目无害化跨越秋浦河保护措施有:
①施工临时场地要远离秋浦河水体,布置在堤岸两侧,并与堤岸保持距离;
②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③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
④架线时采用无人机放线;
⑤基础钻孔或挖孔的渣不能随意堆弃,应就地回填或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⑥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天施工。
在采取上述无害化跨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跨越秋浦河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本项目无害化跨越长江的保护措施有:
工程针对长江大跨越施工,架线阶段将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并报流域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开工建设。
大跨越塔基施工场地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施工场地施工期设置有施工营地,营地仅设置办公区域,不设置施工人员宿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很少。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及临时厕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理,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施工区域设置沉淀池,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不随意排放;同时,大跨越施工场地配备移动式油处理装置,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经处理后浮油回收使用,不排入附近水体。因此,本项目大跨越施工场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声环境
1.施工期
采取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随之消失,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
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有一定影响,由于东南侧经开区老峰镇广丰村王咀组1号民房距离变电站距离较近,为保证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达标,施工单位需进一步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按《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推荐设备下限选择施工机械。距离推土机5m处的声压级不大于83dB(A),距离电动挖掘机5m处的声源不大于80dB(A)。同时施工期合理安排工序,先行建设围墙,在施工时采取围护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围墙及施工围挡对噪声降低量约为20dB(A),在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围挡等措施下,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预测值昼间为53.8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注意文明施工、合理施工,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2.运营期
1)变电站
安庆四500kV变电站初设阶段采取了从声源降噪、隔声、吸声材料降噪等措施。距离主变2m处的等效A声级不大于70dB(A),距离低压电抗器2m处的等效A声级声源不大于75dB(A)。靠近声源处及围墙处均采取隔声屏障降噪(尺寸分别为287m×2.5m、48m×2.5m及20m×8m)。防火墙内增加吸声材料(材料采用10cm厚陶土吸声砖,吸声系数0.57)。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由于变电站东北侧围墙外民房距离变电站仅15m,该民房为三层民房。本次评价对该环境保护目标不同高度处进行了预测。经预测,在3层楼房楼顶10.5m高度处,主变声源的贡献值为41.8dB(A)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夜间最大预测值为43.3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涓桥500kV变电站本次仅扩建2个出线间隔,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扩建间隔不新增声源设备。目前涓桥变拟扩建间隔位置附近的1~4号测点的现状检测结果显示,拟建间隔附近厂界噪声检测值昼间为40dB(A)~44dB(A),夜间为38dB(A)~42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输电线路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噪声影响贡献值较低,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故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后线路所经过区域的环境噪声仍能维持原有水平,声环境保护目标处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本项目变电站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固体废物及多余土石方。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垃圾箱等指定地点,并定期由专人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不随意丢弃;建筑垃圾等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在指定区域,并由专人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避免长期堆放,对附近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固体废物以及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输电线路各施工点施工人员少、施工量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和施工固体废物定点分开堆放,利用当地已有垃圾箱等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处理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附近环境的影响较小。拆除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全部回收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期土石方主要为塔基开挖临时堆土,该部分土石方生、熟土分开堆放在塔基附近,并采取彩条布遮盖,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间无外购土,塔基施工结束余土全部有序回填,土石方平衡。
大跨越施工场地区正常施工人员约2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垃圾箱等指定地点,并定期由专人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不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余方等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在指定区域,并由专人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避免长期堆放,对附近环境基本无影响。
2.运营期
1)生活垃圾处置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建安庆四500kV变电站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涓桥变本期扩建不新增运营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2)废铅蓄电池处置
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建设单位提前通知年度内废铅蓄电池中标单位进行妥善回收处置,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废铅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
3)危险废物
安庆四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最大单台油量为56t,设置事故油池体积约95m3,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事故油池贮油量按最大一台含油设备油量的100%设计的要求。站内每台主变压器及电抗器下均设有事故油坑,事故油坑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排入事故油池内,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六、施工扬尘
施工全过程认真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6个100%,有效地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安庆四500kV变电站及安庆侧大跨越施工场地附近均有民房分布。其中安庆四500kV变电站周边民房距离施工场界较近,大跨越施工场地场界紧邻民房。施工期的扬尘主要以施工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和施工区扬尘为主。本项目施工所需土方、石料、沙料、水泥均采用汽车运输,拟建变电站及大跨越施工场地均距离交通主干道较近,现有道路均为沥青或水泥路面,在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路面限速的情况下,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影响较小。同时,运输材料尤其是粉状材料及土石方外运时若遮盖不严,在运输过程中也会随风起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居民产生影响,特别是大风天气,影响将更为严重。粉状施工材料及土石方外运时,车辆必须采取密封或围护措施,防止散装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扬尘污染。同时控制车速,监管到位,避免雨天、大风天外运。
在变电站及大跨越施工场地,也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扬尘影响,主要是由于场地的初期开挖及填方过程中土壤的暴露,随着施工进程的不同,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拟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对两旁的居民有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覆盖、洒水、固尘等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起尘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至本工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止,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9-*-04-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