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3-*

  传  真: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

广东伊斯科新 (略)

广东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位于石化大道以南、南区纵路以东、环海南路以北的区域

广东智环 (略)

项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项目拟建设2套25万t/a碳五分离装置(含碳五加氢、异戊二烯加氢、双环戊二烯提纯工艺)、1套8万t/a的SIS/SEPS(热塑性弹性体)装置、2套3.5万t/a石油树脂装置、2套4万t/a固化剂装置、1套15万t/a顺酐(顺*烯二酸酐)装置。项目占地面积为*.3 m2(634.16亩),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固化剂装置、顺酐装置产生的废气,公辅设施废气等。针对有组织废气,项目拟设置1座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预冷+冷凝”的处理工艺,罐组、汽车装卸站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处理后,最终进入尾气焚烧炉的RTO(设低氮燃烧装置)进行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项目拟设置2套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用于处理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顺酐装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无法回收的不凝气以及全厂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有机废气。项目拟设置1座尾气焚烧炉用于处理全厂的有组织有机废气(去火炬处理的不凝气除外)。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以减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项目拟采取布袋除尘器对SIS/SEPS装置的加粉包装废气、石油树脂装置的催化剂料仓粉尘废气和固化剂装置产生的切片粉尘废气进行处理。无组织废气方面均采取设备密闭、开展泄漏与检测修复措施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固化剂装置、顺酐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公辅设施生产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其它废水。项目全厂废水在厂内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者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按相关规范化要求临时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3年10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3-*

  传  真: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

广东伊斯科新 (略)

广东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位于石化大道以南、南区纵路以东、环海南路以北的区域

广东智环 (略)

项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项目拟建设2套25万t/a碳五分离装置(含碳五加氢、异戊二烯加氢、双环戊二烯提纯工艺)、1套8万t/a的SIS/SEPS(热塑性弹性体)装置、2套3.5万t/a石油树脂装置、2套4万t/a固化剂装置、1套15万t/a顺酐(顺*烯二酸酐)装置。项目占地面积为*.3 m2(634.16亩),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固化剂装置、顺酐装置产生的废气,公辅设施废气等。针对有组织废气,项目拟设置1座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预冷+冷凝”的处理工艺,罐组、汽车装卸站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处理后,最终进入尾气焚烧炉的RTO(设低氮燃烧装置)进行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项目拟设置2套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用于处理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顺酐装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无法回收的不凝气以及全厂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有机废气。项目拟设置1座尾气焚烧炉用于处理全厂的有组织有机废气(去火炬处理的不凝气除外)。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以减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项目拟采取布袋除尘器对SIS/SEPS装置的加粉包装废气、石油树脂装置的催化剂料仓粉尘废气和固化剂装置产生的切片粉尘废气进行处理。无组织废气方面均采取设备密闭、开展泄漏与检测修复措施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碳五分离装置、SIS/SEPS装置、石油树脂装置、固化剂装置、顺酐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公辅设施生产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其它废水。项目全厂废水在厂内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者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按相关规范化要求临时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3年10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