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略) ,项目区南侧为南湾路,东侧为迎宾中路,西侧和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9′11.687″,北纬47°18′10.50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 新疆祥达 (略) | 新建感染楼、附属用房、预检、门卫以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9888.18m2,项目建成后床位数为100张。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设置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生物除臭+紫外消毒”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 (略) 政排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经预消毒、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水污染物排放 (略) 政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消毒”。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风机、中央空调、泵类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略) 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来自病房楼探访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采取“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试剂包装箱、废手套盒等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储存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和栅渣清掏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泥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密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
2 | 第十师181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位于第十师181团(巴里巴盖镇)镇区西南角,181团水泥东侧,西环路西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5′48.313″,北纬47°33′46.582″,项目北侧为办公楼,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现有锅炉房,东侧为空地。 | 第十师181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朗泰晟源 (略) | 扩建锅炉房一座,装机1×29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改造团部现状3座换热站换热设备,并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供热管网2×3105m,阀门井6座。原有的两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使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设置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等措施。项目运营期燃煤锅炉烟气通过“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45m烟囱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181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锅炉房灰渣调湿降尘处理,不得外排;脱硫系统废水经过滤后全部返回脱硫塔内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炉渣、沉淀池沉渣、除尘灰和脱硫石膏外 (略) 三木厂综合利用;薄膜、纸质材料等废包装物,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略) ,项目区南侧为南湾路,东侧为迎宾中路,西侧和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9′11.687″,北纬47°18′10.50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 新疆祥达 (略) | 新建感染楼、附属用房、预检、门卫以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9888.18m2,项目建成后床位数为100张。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设置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生物除臭+紫外消毒”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 (略) 政排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经预消毒、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水污染物排放 (略) 政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消毒”。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风机、中央空调、泵类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略) 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来自病房楼探访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采取“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试剂包装箱、废手套盒等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储存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和栅渣清掏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泥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密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
2 | 第十师181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位于第十师181团(巴里巴盖镇)镇区西南角,181团水泥东侧,西环路西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5′48.313″,北纬47°33′46.582″,项目北侧为办公楼,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现有锅炉房,东侧为空地。 | 第十师181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朗泰晟源 (略) | 扩建锅炉房一座,装机1×29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改造团部现状3座换热站换热设备,并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供热管网2×3105m,阀门井6座。原有的两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使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设置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等措施。项目运营期燃煤锅炉烟气通过“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45m烟囱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181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锅炉房灰渣调湿降尘处理,不得外排;脱硫系统废水经过滤后全部返回脱硫塔内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炉渣、沉淀池沉渣、除尘灰和脱硫石膏外 (略) 三木厂综合利用;薄膜、纸质材料等废包装物,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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