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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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及套牌侵权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 (略) 、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全覆盖检查持证企业68家,涉及16个县(区)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9家、种薯生产经营企业29家,核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50份。从检查情况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全部齐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记载比较规范,生产销售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全部审定和备案,列入农业农村部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均已登记,授权品种能够提供品种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书,未发现无证、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及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种子包装标签。全面查看企业收贮种子的包装情况,检查种子标签67份,未发现无包装的待销商品种子,绝大部分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制作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标注内容全面规范,标签二维码信息具有可追溯性,部分玉米单交种标签标明“单粒播种”或“适用精量播种”,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实施的玉米种子质量标准规定。

(三)质量抽检情况。抽取9个县区20家企业的种子样品58份,代表种子量69.74万kg,包括19家企业的商品种子样品52份,2家企业的救灾备荒种子样品6份。抽取5个县区18家企业、专业合作社的马铃薯种薯样品99份涉及品种12个,包括原原种46个、原种24个、一级种12个、基础苗17个。以上样品,有2个县区7家企业的23份商品种子样品,由于疫情导致抽样时间滞后、样品运输不方便等原因,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留样用于后期质量备查,其余7个县区13家企业的35份种子样品,委托有资质种子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发芽率、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其中:检测7个县区12家企业的商品种子样品29份,代表种子量45.69万公斤,涉及小麦种子企业8家,样品11份品种5个,代表种子量21.71万公斤;玉米企业4家,样品6份品种6个,代表种子量3.78万公斤;水稻企业7家,样品12份品种9个,代表种子量20.2万公斤;检测2家企业救灾备荒种子样品6份,涉及荞麦样品3份品种3个,代表种子量2.04万公斤,玉米样品2份品种2个,代表种子量0.6万公斤;糜子样品1个,代表种子量0.5万公斤。马铃薯抽检样品,由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进行PVY、PVX、PVS、PVM、PVA、PLRV六种病毒监测。

经检测,有33份商品和救灾备荒种子样品发芽率合格,具有同名标准样品的9份小麦样品、3份玉米样品品种真实性合格,6份玉米样品未检出转基因成分,种子样品检测合格率94.3%。有10个品种的92份马铃薯种薯抽检样品病毒监测率合格,品种合格率83.3%,样品合格率92.9%。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两家企业的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 (略) 收贮的富源四号大田用商品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代表种子量3000公斤;宁夏回 (略) 收贮的正大12号玉米商品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代表种子量3000公斤。

(二)三家企业的马铃薯抽检样品带有病毒。宁夏西吉县恒丰 (略) 的青薯9号基础苗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宁夏佳 (略) 的青薯9号、闽薯1号基础苗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 (略) 的3份青薯9号原原种抽检样品检出PVX病毒,1份青薯9号原原种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

(三)个别县区未依法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隆德县抽检的4家马铃薯种薯收贮企业,经核查,企业持有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标注的生产经营作物范围是“蔬菜”,副证标注企业生产的作物是“马铃薯”,同一许可证主、副证生产经营作物类别标注不一致,同时该县还有1家企业的许可证核发信息未依法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显示。

(四)部分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制作标签,将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产地检疫证编号乃至质量指标等需在外包装直观标明的内容,全部设计在二维码中需扫码显示,个别甚至不标注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二维码提供的追溯网址无法打开或链接内容不符合规定,玉米单交种大部分未标注“非单粒播”或“适合精量播种”,标签标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五)一些企业未抽到样品。本次抽查,有20家持证企业尚未收贮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商品种子,11家企业未收贮马铃薯种薯,没有抽到样品,其中涉及区级发证企业11家,县级发证企业20家。

三、下一步工作

(一)依法查处不合格种子。兴庆区种子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的原则,及时查处质量抽检不合格种子,督促企业开展质量整改,杜绝 (略) 场。

(二)加强马铃薯种薯质量监管。西吉县、原州区种子管理部门要约谈种薯病毒监测不合格企业负责人,督促淘汰带毒基础苗和原原种;要加强检测,用不带病毒的马铃薯块茎进行茎尖剥离,筛选出无病毒基础苗进行扩繁;要建立定期检测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脱毒中心生产的基础苗、原原种、原种、一级种的质量控制,杜绝马铃薯病毒侵染。

(三)依法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隆德县要尽快撤回四家种薯企业持有的、生产经营作物类别标注不一致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主、副证;进一步核实企业申请生产经营的作物类别,实地考察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对符合法定要求的,重新办理许可证,依法标注主副证内容,许可证办理、管理要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统一进行,要切实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行为, (略) 场准入关口。

(四)进一步规范种子标签制作标注行为。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 (略) 场检查中,加大种子标签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制作标注不规范标签的行为,督促提高质量控制工作水平。继续加强《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正确制作种子标签,明示种子质量信息,强化质量追溯管理,确保种子使用者能够用上放心种。

(五)跟踪检查未抽样企业。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将本次未抽到样品的企业及不合格企业列 (略) 场监管重点,跟踪检查、抽样,核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提请发证机关注销许可证。

附件:1.2022年冬季全区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质量抽检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冬季全区救灾备荒种子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结果汇总表

   3.2022年马铃薯商品种薯及备荒种薯病毒检测情况汇总表

   4.未抽到种子/种薯样品的企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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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及套牌侵权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 (略) 、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全覆盖检查持证企业68家,涉及16个县(区)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9家、种薯生产经营企业29家,核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50份。从检查情况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全部齐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记载比较规范,生产销售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全部审定和备案,列入农业农村部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均已登记,授权品种能够提供品种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书,未发现无证、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及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种子包装标签。全面查看企业收贮种子的包装情况,检查种子标签67份,未发现无包装的待销商品种子,绝大部分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制作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标注内容全面规范,标签二维码信息具有可追溯性,部分玉米单交种标签标明“单粒播种”或“适用精量播种”,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实施的玉米种子质量标准规定。

(三)质量抽检情况。抽取9个县区20家企业的种子样品58份,代表种子量69.74万kg,包括19家企业的商品种子样品52份,2家企业的救灾备荒种子样品6份。抽取5个县区18家企业、专业合作社的马铃薯种薯样品99份涉及品种12个,包括原原种46个、原种24个、一级种12个、基础苗17个。以上样品,有2个县区7家企业的23份商品种子样品,由于疫情导致抽样时间滞后、样品运输不方便等原因,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留样用于后期质量备查,其余7个县区13家企业的35份种子样品,委托有资质种子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发芽率、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其中:检测7个县区12家企业的商品种子样品29份,代表种子量45.69万公斤,涉及小麦种子企业8家,样品11份品种5个,代表种子量21.71万公斤;玉米企业4家,样品6份品种6个,代表种子量3.78万公斤;水稻企业7家,样品12份品种9个,代表种子量20.2万公斤;检测2家企业救灾备荒种子样品6份,涉及荞麦样品3份品种3个,代表种子量2.04万公斤,玉米样品2份品种2个,代表种子量0.6万公斤;糜子样品1个,代表种子量0.5万公斤。马铃薯抽检样品,由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进行PVY、PVX、PVS、PVM、PVA、PLRV六种病毒监测。

经检测,有33份商品和救灾备荒种子样品发芽率合格,具有同名标准样品的9份小麦样品、3份玉米样品品种真实性合格,6份玉米样品未检出转基因成分,种子样品检测合格率94.3%。有10个品种的92份马铃薯种薯抽检样品病毒监测率合格,品种合格率83.3%,样品合格率92.9%。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两家企业的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 (略) 收贮的富源四号大田用商品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代表种子量3000公斤;宁夏回 (略) 收贮的正大12号玉米商品种子,抽检样品发芽率不合格,代表种子量3000公斤。

(二)三家企业的马铃薯抽检样品带有病毒。宁夏西吉县恒丰 (略) 的青薯9号基础苗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宁夏佳 (略) 的青薯9号、闽薯1号基础苗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 (略) 的3份青薯9号原原种抽检样品检出PVX病毒,1份青薯9号原原种抽检样品检出PVS病毒。

(三)个别县区未依法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隆德县抽检的4家马铃薯种薯收贮企业,经核查,企业持有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标注的生产经营作物范围是“蔬菜”,副证标注企业生产的作物是“马铃薯”,同一许可证主、副证生产经营作物类别标注不一致,同时该县还有1家企业的许可证核发信息未依法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显示。

(四)部分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制作标签,将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产地检疫证编号乃至质量指标等需在外包装直观标明的内容,全部设计在二维码中需扫码显示,个别甚至不标注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二维码提供的追溯网址无法打开或链接内容不符合规定,玉米单交种大部分未标注“非单粒播”或“适合精量播种”,标签标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五)一些企业未抽到样品。本次抽查,有20家持证企业尚未收贮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商品种子,11家企业未收贮马铃薯种薯,没有抽到样品,其中涉及区级发证企业11家,县级发证企业20家。

三、下一步工作

(一)依法查处不合格种子。兴庆区种子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的原则,及时查处质量抽检不合格种子,督促企业开展质量整改,杜绝 (略) 场。

(二)加强马铃薯种薯质量监管。西吉县、原州区种子管理部门要约谈种薯病毒监测不合格企业负责人,督促淘汰带毒基础苗和原原种;要加强检测,用不带病毒的马铃薯块茎进行茎尖剥离,筛选出无病毒基础苗进行扩繁;要建立定期检测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脱毒中心生产的基础苗、原原种、原种、一级种的质量控制,杜绝马铃薯病毒侵染。

(三)依法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隆德县要尽快撤回四家种薯企业持有的、生产经营作物类别标注不一致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主、副证;进一步核实企业申请生产经营的作物类别,实地考察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对符合法定要求的,重新办理许可证,依法标注主副证内容,许可证办理、管理要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统一进行,要切实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行为, (略) 场准入关口。

(四)进一步规范种子标签制作标注行为。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 (略) 场检查中,加大种子标签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制作标注不规范标签的行为,督促提高质量控制工作水平。继续加强《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正确制作种子标签,明示种子质量信息,强化质量追溯管理,确保种子使用者能够用上放心种。

(五)跟踪检查未抽样企业。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将本次未抽到样品的企业及不合格企业列 (略) 场监管重点,跟踪检查、抽样,核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提请发证机关注销许可证。

附件:1.2022年冬季全区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质量抽检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冬季全区救灾备荒种子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结果汇总表

   3.2022年马铃薯商品种薯及备荒种薯病毒检测情况汇总表

   4.未抽到种子/种薯样品的企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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