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中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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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中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111号1、2幢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是一家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营项目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技术及设备研究、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价、环境监测、工程质量鉴定等业务。2023年8月,企业租赁江苏 (略) 厂房5662平方米,投资500万元,购置能谱仪、环境氡测量仪、PH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建材制品单体燃烧试验装置、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仪、可燃性试验炉、沥青混合料离心式快速抽提仪、医用低速离心机、恒温干燥箱、沥青旋转薄膜烘箱、电脑沥青针入度测定仪、数显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仪等相关设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建成后,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308-*-89-01-*,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3〕76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无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5m,排放高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1)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2)加强通风,使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浓度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检测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实验废液,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器皿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检测废料、实验废液、废弃包装及废弃耗材、废活性炭。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111号1、2幢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是一家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营项目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技术及设备研究、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价、环境监测、工程质量鉴定等业务。2023年8月,企业租赁江苏 (略) 厂房5662平方米,投资500万元,购置能谱仪、环境氡测量仪、PH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建材制品单体燃烧试验装置、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仪、可燃性试验炉、沥青混合料离心式快速抽提仪、医用低速离心机、恒温干燥箱、沥青旋转薄膜烘箱、电脑沥青针入度测定仪、数显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仪等相关设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建成后,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308-*-89-01-*,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3〕76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无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5m,排放高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1)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2)加强通风,使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浓度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检测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实验废液,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器皿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检测废料、实验废液、废弃包装及废弃耗材、废活性炭。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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