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捷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资质新办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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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捷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资质新办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 (略) 建筑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关于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76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联系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6号

邮编:*联系电话:023-*

附件:重庆 (略) 监理企业资质新办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重庆 (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新办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审批意见

结论


1

重庆 (略)

电力工程监理*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通信工程监理*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级

同意:电力工程监理*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通信工程监理*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级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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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 (略) 建筑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关于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76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联系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6号

邮编:*联系电话:023-*

附件:重庆 (略) 监理企业资质新办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重庆 (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新办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审批意见

结论


1

重庆 (略)

电力工程监理*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通信工程监理*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级

同意:电力工程监理*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通信工程监理*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级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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