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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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崇安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XDG-2021-5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
梁溪区崇宁路与图书馆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米)
(米)
(米)
(平方米)
备注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车
1
1
8.00
58.69
32.31
23.97
11095
8749平方米,保温层8平方


11095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车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9671
8749平方米,保温层8平方

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1424
总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9663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布
3
8749平方米
保温层8平方米,地下建筑
4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432
面积1424平方米
5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11099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4
建字第*号建设T程规划许可证核准总建筑面积1109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
积966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保温层建筑面积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4半方米)。根据规划实测面
说明
积实际规划核实1109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66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保温层建筑面积8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4半方米),总休减少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减少4平方米,
为计算方式不同及施工误差。

(略) 行致审批局
a0
下023年0明是用到
(略)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崇安等 (略)
建设项目名称
DG2021-舅号地块开发建没项日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位置
梁溪区崇宁路与图书竹路交义口西乾侧
核字第
*

建设规顿
11095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日代码为:2110-*-01-*
遵守事项
(略) 我局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123日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崇安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XDG-2021-5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
梁溪区崇宁路与图书馆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米)
(米)
(米)
(平方米)
备注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车
1
1
8.00
58.69
32.31
23.97
11095
8749平方米,保温层8平方


11095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车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9671
8749平方米,保温层8平方

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1424
总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9663
商业914平方米,地.上停布
3
8749平方米
保温层8平方米,地下建筑
4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432
面积1424平方米
5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11099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4
建字第*号建设T程规划许可证核准总建筑面积1109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
积966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保温层建筑面积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4半方米)。根据规划实测面
说明
积实际规划核实1109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66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保温层建筑面积8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4半方米),总休减少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减少4平方米,
为计算方式不同及施工误差。

(略) 行致审批局
a0
下023年0明是用到
(略)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崇安等 (略)
建设项目名称
DG2021-舅号地块开发建没项日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位置
梁溪区崇宁路与图书竹路交义口西乾侧
核字第
*

建设规顿
11095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日代码为:2110-*-01-*
遵守事项
(略) 我局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123日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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