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关于山东米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年10月25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关于山东米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 | (略) (略) 李家营火车站北侧160米路西 | 山东 (略) | 潍坊宜新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生产加工车间1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仓储、车库用房8500平方米。新购置压榨生产线5条,灌装生产线3条,蒸锅、炒锅、过滤机等设备63台/套。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2万吨植物油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 ①脱壳及筛分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炒制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蒸汽发发生器废气经10m高排气筒P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②通过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车间安装排风扇、车间密闭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山东凤城嘉 (略) (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辛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花生壳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石子及RO膜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油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滤油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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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2万吨植物油项目 | (略) (略) 李家营火车站北侧160米路西 | 山东 (略) | 潍坊宜新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生产加工车间1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仓储、车库用房8500平方米。新购置压榨生产线5条,灌装生产线3条,蒸锅、炒锅、过滤机等设备63台/套。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2万吨植物油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 ①脱壳及筛分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炒制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蒸汽发发生器废气经10m高排气筒P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②通过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车间安装排风扇、车间密闭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山东凤城嘉 (略) (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辛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花生壳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石子及RO膜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油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滤油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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