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关于天津奥特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容积率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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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关于天津奥特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容积率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地块所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地块建设指标进行如下调整:将容积率0.92调整为容积率≥0.8。现将天津 (略) 容积率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日为止。

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件反馈

*@*ttp://**

邮寄地址: (略) 宝坻区潮阳大道北侧(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邮政编码:*

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地块所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地块建设指标进行如下调整:将容积率0.92调整为容积率≥0.8。现将天津 (略) 容积率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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