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俊祥木业有限公司俊祥木业木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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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俊祥木业有限公司俊祥木业木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略) 拟投资20044.77 (略) 平和县五寨乡五寨木业生态产业园候门地块一~五建设“俊祥木业木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2m2,总建筑面积62518.26m2,建成后年产25万m3新型建筑材料(20万m3建筑模板、5万m3木方料),配套制胶、覆膜纸生产车间,年产22011.3t脲醛胶及20万张覆膜纸(属中间产品,自产自用,不外售)。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平和县五寨乡候门村23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箱:*@*q.com

(三)报告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略)

2023年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略) 拟投资20044.77 (略) 平和县五寨乡五寨木业生态产业园候门地块一~五建设“俊祥木业木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2m2,总建筑面积62518.26m2,建成后年产25万m3新型建筑材料(20万m3建筑模板、5万m3木方料),配套制胶、覆膜纸生产车间,年产22011.3t脲醛胶及20万张覆膜纸(属中间产品,自产自用,不外售)。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平和县五寨乡候门村23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箱:*@*q.com

(三)报告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略)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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