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辉装饰--拟批准公示
双辉装饰--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双辉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铝扣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盛塘路10 (略)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主要从事铝扣板的压延、加工,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 (略) 的10号厂房,该厂房总占地面积5000m2,内购置安装开卷机、收卷机、剪板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1条喷粉生产线、3条覆膜生产线、1条复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铝扣板300万平方米。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喷粉废气经“大旋风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1排放。 ②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1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③覆膜废气、复合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④淋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环保设备安装隔声罩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内距离衰减,东、北、南侧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打包带、废铝渣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胶、废粘胶铝板、废润滑油、沾染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芯、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3.10.25 -2023.10.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双辉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铝扣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盛塘路10 (略)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主要从事铝扣板的压延、加工,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 (略) 的10号厂房,该厂房总占地面积5000m2,内购置安装开卷机、收卷机、剪板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1条喷粉生产线、3条覆膜生产线、1条复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铝扣板300万平方米。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喷粉废气经“大旋风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1排放。 ②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1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③覆膜废气、复合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④淋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环保设备安装隔声罩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内距离衰减,东、北、南侧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打包带、废铝渣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胶、废粘胶铝板、废润滑油、沾染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芯、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3.10.25 -2023.10.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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