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辉装饰--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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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辉装饰--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双辉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铝扣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盛塘路10 (略)

天津华泽 (略)

(略) (略) 主要从事铝扣板的压延、加工,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 (略) 的10号厂房,该厂房总占地面积5000m2,内购置安装开卷机、收卷机、剪板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1条喷粉生产线、3条覆膜生产线、1条复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铝扣板300万平方米。

1.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喷粉废气经“大旋风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1排放。

②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1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③覆膜废气、复合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④淋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环保设备安装隔声罩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内距离衰减,东、北、南侧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打包带、废铝渣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胶、废粘胶铝板、废润滑油、沾染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芯、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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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2023.10.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双辉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铝扣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盛塘路10 (略)

天津华泽 (略)

(略) (略) 主要从事铝扣板的压延、加工,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 (略) (略) 铝扣板加工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 (略) 的10号厂房,该厂房总占地面积5000m2,内购置安装开卷机、收卷机、剪板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1条喷粉生产线、3条覆膜生产线、1条复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铝扣板300万平方米。

1.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喷粉废气经“大旋风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1排放。

②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1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的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③覆膜废气、复合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④淋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号“UV光氧 +活性炭装置”设备处置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P2排放。在支路设置合规的监测口进行定期监测。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环保设备安装隔声罩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内距离衰减,东、北、南侧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打包带、废铝渣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胶、废粘胶铝板、废润滑油、沾染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芯、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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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2023.10.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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