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静脉产业园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现有厂区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依托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利用焚烧炉余量新 (略) 内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略) 污水厂污泥深度脱水处置工程建成后掺烧干化污泥)、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协同燃烧静脉产 (略)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产生的沼气,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项目技术改造后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20%,工程入炉垃圾焚烧规模不超过2250t/d。
(2)优化焚烧烟气运行效益,采用烟气回流的技术控制尾气中的NOX浓度,现有工程SCR转为备用设备。加强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管控,各料仓废气排放形式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
项目应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和城镇污水厂污泥的焚烧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入厂前专人检查环节,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进厂后直接卸入垃圾仓,不用再单独建设输送系统,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总入炉规模(3×750t/d)不变。
5、项目总投资:8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通过公示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t27m)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途径: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相关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t27m)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柳 (略)
2、通讯地址: (略) 静脉产业园
3、联系人:樊工
4、联系电话:0772-* 联系邮箱:*@*q.com
柳 (略)
2023年10月25日
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静脉产业园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现有厂区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依托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利用焚烧炉余量新 (略) 内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略) 污水厂污泥深度脱水处置工程建成后掺烧干化污泥)、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协同燃烧静脉产 (略)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产生的沼气,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项目技术改造后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20%,工程入炉垃圾焚烧规模不超过2250t/d。
(2)优化焚烧烟气运行效益,采用烟气回流的技术控制尾气中的NOX浓度,现有工程SCR转为备用设备。加强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管控,各料仓废气排放形式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
项目应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和城镇污水厂污泥的焚烧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入厂前专人检查环节,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进厂后直接卸入垃圾仓,不用再单独建设输送系统,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总入炉规模(3×750t/d)不变。
5、项目总投资:8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通过公示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t27m)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途径: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相关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t27m)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柳 (略)
2、通讯地址: (略) 静脉产业园
3、联系人:樊工
4、联系电话:0772-* 联系邮箱:*@*q.com
柳 (略)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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