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位于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总面积4.09km2,东至东明大道,北至陇海路,西至三义街,南至中州路。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布局:园区规划分为4个功能区:再生化工材料片区、新能源化工材料片区、环保涂料片区、生物医药片区。
主导产业:精细化工(再生化工材料产业、新能源化工材料产业、环保涂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东朋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通讯地址:兰考县科技路西段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豫启 (略)
联系人:海燕
联系电话:0371-*
Email:*@*63.com
地址: (略) 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承接园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园区开发现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评价,分析园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园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送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兰考绿色循环经济园区位于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总面积4.09km2,东至东明大道,北至陇海路,西至三义街,南至中州路。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布局:园区规划分为4个功能区:再生化工材料片区、新能源化工材料片区、环保涂料片区、生物医药片区。
主导产业:精细化工(再生化工材料产业、新能源化工材料产业、环保涂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东朋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通讯地址:兰考县科技路西段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豫启 (略)
联系人:海燕
联系电话:0371-*
Email:*@*63.com
地址: (略) 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承接园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园区开发现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评价,分析园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园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送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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