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 一阶段调查报告
公示日期 2023-10-19
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锦添 (略) 对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 (略)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调查范围45282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3.*,北纬 29.*。地块四至范围:地块北侧为汪岳路,南侧为樊陈路,西侧为畈中路,东侧为斗邱路。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四、报告评审结果 2023年10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组织召开了《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 68 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与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地块基本情况的介绍,编制单位对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评审和质询,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调查报告基本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表明地块没有受到污染,调查结论可信,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六、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锦添 (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附件列表
,湖南, (略) ,岳阳
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 一阶段调查报告
公示日期 2023-10-19
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锦添 (略) 对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68亩)建设项目地 (略) 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调查范围45282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3.*,北纬 29.*。地块四至范围:地块北侧为汪岳路,南侧为樊陈路,西侧为畈中路,东侧为斗邱路。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四、报告评审结果 2023年10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组织召开了《南湖新区樊陈路与畈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市交投 68 亩)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与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地块基本情况的介绍,编制单位对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评审和质询,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调查报告基本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表明地块没有受到污染,调查结论可信,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六、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锦添 (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附件列表
,湖南, (略) ,岳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