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文件的公告
关于撤销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文件的公告
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11日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得了我局环评批复(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2023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四川宁江 (略) 提出《关于撤销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局决定撤销《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文件,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11日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得了我局环评批复(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2023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四川宁江 (略) 提出《关于撤销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局决定撤销《四川宁江 (略) 乘用车减震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承诺环评审〔2023〕53号)文件,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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