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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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18日,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委托新疆绿 (略) 承担“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一处,总占地面积为85879.0m2,总建筑面积39504.6m2,其中:新建门式钢架结构牛舍建筑面积14500.0 m2,新建门式钢架结构羊舍建筑面积14000.0 m2,新建草料间、青储池和圈舍配套管理用房等圈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729.4 m2,新建公用饲料库房、消毒间、消毒池、公共饲料间、防疫室、大青储池、化粪池、牲畜转运场地、饲料堆场等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275.2 m2,配套建设大门、围墙、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工程投资:6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地方政府财政投资资金1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锐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绿 (略)

地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置地D3-4

联系人:段工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呼图壁县

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18日,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委托新疆绿 (略) 承担“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化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一处,总占地面积为85879.0m2,总建筑面积39504.6m2,其中:新建门式钢架结构牛舍建筑面积14500.0 m2,新建门式钢架结构羊舍建筑面积14000.0 m2,新建草料间、青储池和圈舍配套管理用房等圈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729.4 m2,新建公用饲料库房、消毒间、消毒池、公共饲料间、防疫室、大青储池、化粪池、牲畜转运场地、饲料堆场等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275.2 m2,配套建设大门、围墙、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工程投资:6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地方政府财政投资资金1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锐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绿 (略)

地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置地D3-4

联系人:段工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呼图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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