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一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 | (略) 大邑县晋原街道静惠山山顶 | (略) (略) | 四川 (略) | 总投资219.8623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建设内容:(1)在原发射塔西北侧6m处新建发射塔一座,发射塔建设高度为35m,发射塔底端海拔高度593m,本项目在新塔上建设:①DS-14和DS-32两套地面数字电视,标称功率均为0.5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23m;②DS-19和DS-29两套地面数字电视,标称功率均为0.5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18m;③FM95 MHz调频广播一套,标称功率为3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04m。 (2)台站占地面积为475.5m2,综合用房为1F,建筑面积为203.6m2,本次将部分房间使用功能进行调整并改造:①原休息室C调整为值班室,原值班室调整为备用值班室;②原杂物间2改造为危险物暂存间。调整之后各房间面积为:休息室A(12.40m2)、休息室B(10.05m2)、值班室(11.18m2)、卫生间及前室(9.75m2)、机房(48.91m2)、配电间(14.74m2)、备用值班室(20.77m2)、备用机房(38.11m2)、杂物间(12.58m2)、发电机房(12.58m2)、危险废物暂存间(12.58m2)。 (3)在新建发射塔建成后拆除原有发射塔。 (4)铁塔建设场地狭窄,为便于铁塔基础施工,拆除发射台场区现有围墙(东南面和西南面,36cm厚的砖砌墙,长度为48m,高4m),在发射塔修建完成后需进行恢复。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一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重建静惠山发射台电视塔项目 | (略) 大邑县晋原街道静惠山山顶 | (略) (略) | 四川 (略) | 总投资219.8623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建设内容:(1)在原发射塔西北侧6m处新建发射塔一座,发射塔建设高度为35m,发射塔底端海拔高度593m,本项目在新塔上建设:①DS-14和DS-32两套地面数字电视,标称功率均为0.5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23m;②DS-19和DS-29两套地面数字电视,标称功率均为0.5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18m;③FM95 MHz调频广播一套,标称功率为3kW,天线底端海拔高度604m。 (2)台站占地面积为475.5m2,综合用房为1F,建筑面积为203.6m2,本次将部分房间使用功能进行调整并改造:①原休息室C调整为值班室,原值班室调整为备用值班室;②原杂物间2改造为危险物暂存间。调整之后各房间面积为:休息室A(12.40m2)、休息室B(10.05m2)、值班室(11.18m2)、卫生间及前室(9.75m2)、机房(48.91m2)、配电间(14.74m2)、备用值班室(20.77m2)、备用机房(38.11m2)、杂物间(12.58m2)、发电机房(12.58m2)、危险废物暂存间(12.58m2)。 (3)在新建发射塔建成后拆除原有发射塔。 (4)铁塔建设场地狭窄,为便于铁塔基础施工,拆除发射台场区现有围墙(东南面和西南面,36cm厚的砖砌墙,长度为48m,高4m),在发射塔修建完成后需进行恢复。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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