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通知
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通知
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促 (略) 政工程建设项 (略) 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2〕14号)文件要求,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于2023年7月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横峰县域 (略) 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需在评价系统登记信用信息(含企业工商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登记实行“全程网办”,信用信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评价系统自动评定企业信用分值,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及信用分值,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信息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信息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等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须完成实名认证。
企业通过CA锁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的“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后,选择顶部导航栏目中的“办事”,点击“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进入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证原件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除从业人员职称证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个人端上传扫描件,其他材料信息全部实行信息数据共享,无需上传证照扫描件。
企业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条形码信息登记表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企业在该电子文档上加盖企业法人印章、企业公章的电子印章,并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提交。
(二)不良信用信息录入流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的“政务服务平台”后,选择顶部导航栏目中的“应用中心”,点击“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综合评价”进入系统,在“不良信用登记”栏中填报不良信用信息及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
我县域内不良信用信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监管权限录入评价系统。我县域内以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的不良信用信息,按照“谁作出、谁采集”的原则录入。
三、注意事项
(一)CA锁中尚未配置电子印章(电子 (略) (略) 办理,办理方法详见网址http://**_72890_*.html)的企业,须打印出系统生成条形码的登记表(无条形码的登记表无效)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企业公章,将其扫描上传评价系统。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招标代理机构尽快完成信用信息登记工作,避免评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获取企业信息数据,影响企业经营行为。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如实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公布,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用评价标准”记入不良信用分值。企业应及时整改弄虚作假行为,拒不整改的,将暂停信息登记服务。涉嫌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评价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技术咨询(安徽 (略) ):0551-*转1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日
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促 (略) 政工程建设项 (略) 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2〕14号)文件要求,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于2023年7月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横峰县域 (略) 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需在评价系统登记信用信息(含企业工商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登记实行“全程网办”,信用信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评价系统自动评定企业信用分值,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及信用分值,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信息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信息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等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须完成实名认证。
企业通过CA锁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的“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后,选择顶部导航栏目中的“办事”,点击“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进入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证原件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除从业人员职称证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个人端上传扫描件,其他材料信息全部实行信息数据共享,无需上传证照扫描件。
企业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条形码信息登记表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企业在该电子文档上加盖企业法人印章、企业公章的电子印章,并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提交。
(二)不良信用信息录入流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的“政务服务平台”后,选择顶部导航栏目中的“应用中心”,点击“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综合评价”进入系统,在“不良信用登记”栏中填报不良信用信息及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
我县域内不良信用信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监管权限录入评价系统。我县域内以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的不良信用信息,按照“谁作出、谁采集”的原则录入。
三、注意事项
(一)CA锁中尚未配置电子印章(电子 (略) (略) 办理,办理方法详见网址http://**_72890_*.html)的企业,须打印出系统生成条形码的登记表(无条形码的登记表无效)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企业公章,将其扫描上传评价系统。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招标代理机构尽快完成信用信息登记工作,避免评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获取企业信息数据,影响企业经营行为。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如实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公布,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用评价标准”记入不良信用分值。企业应及时整改弄虚作假行为,拒不整改的,将暂停信息登记服务。涉嫌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评价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技术咨询(安徽 (略) ):0551-*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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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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