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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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243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12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华凌小区改造涉及绿化,增设晾晒区,建设遮雨棚等;

  2.童画幼儿园旁啤酒厂仓库改造提升为口袋公园,涉及绿化带,场地垃圾及建筑废料清运,口袋公园整体规划等;

  3.桥头村城北小学校门口围墙外文明阅读等候长廊规划建设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5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13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243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12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华凌小区改造涉及绿化,增设晾晒区,建设遮雨棚等;

  2.童画幼儿园旁啤酒厂仓库改造提升为口袋公园,涉及绿化带,场地垃圾及建筑废料清运,口袋公园整体规划等;

  3.桥头村城北小学校门口围墙外文明阅读等候长廊规划建设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5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13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243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12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华凌小区改造涉及绿化,增设晾晒区,建设遮雨棚等;

  2.童画幼儿园旁啤酒厂仓库改造提升为口袋公园,涉及绿化带,场地垃圾及建筑废料清运,口袋公园整体规划等;

  3.桥头村城北小学校门口围墙外文明阅读等候长廊规划建设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5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13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243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12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桐山街道辖区脏乱差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华凌小区改造涉及绿化,增设晾晒区,建设遮雨棚等;

  2.童画幼儿园旁啤酒厂仓库改造提升为口袋公园,涉及绿化带,场地垃圾及建筑废料清运,口袋公园整体规划等;

  3.桥头村城北小学校门口围墙外文明阅读等候长廊规划建设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5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13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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