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322国道瑞安乙甲至岭脚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322国道瑞安乙甲至岭脚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22国道瑞安**至岭脚段改建工程 | (略) 马屿镇、平阳坑镇、高楼镇 | (略) 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略) 铁路建设中心) |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23+570,终点桩号K27+263,线路全长3.7km。路线沿现状老路布设,左线依次利用322老路、原飞云江大桥线位(拆除老桥后,部分利用桩基)、原老路及老隧道。新建右线在322老路北侧布置,跨越飞云江段新建右线桥梁,之后在飞云江西岸的塔石村,新建右线在322老路北侧布置新建路基和隧道,隧道出口接已建成的高楼防洪通道。 | 2023年10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322国道瑞安**至岭脚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在施工期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对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采用防尘网覆盖;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抛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搅拌站厂区道路要求硬化;厂外道路至主干道全部硬化;地面道路无明显破碎、凹陷等现象,场地应24小时保湿;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部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优化临时施工设施选址,尽量远离村庄等敏感点等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扬尘和沥青烟气,路基路面及桥梁施工场地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声环境,路基路面施工场地产生和堆放的固体废物,永久占地和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桥面路面初期雨水、车辆运行噪声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工地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堆放物及时苫盖;建成区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围挡、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保证车辆清洗,渣土车辆表面覆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余方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水保指定地点。维修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文明施工,严禁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动物惊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等。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01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10-25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22国道瑞安**至岭脚段改建工程 | (略) 马屿镇、平阳坑镇、高楼镇 | (略) 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略) 铁路建设中心) |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23+570,终点桩号K27+263,线路全长3.7km。路线沿现状老路布设,左线依次利用322老路、原飞云江大桥线位(拆除老桥后,部分利用桩基)、原老路及老隧道。新建右线在322老路北侧布置,跨越飞云江段新建右线桥梁,之后在飞云江西岸的塔石村,新建右线在322老路北侧布置新建路基和隧道,隧道出口接已建成的高楼防洪通道。 | 2023年10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322国道瑞安**至岭脚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在施工期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对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采用防尘网覆盖;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抛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搅拌站厂区道路要求硬化;厂外道路至主干道全部硬化;地面道路无明显破碎、凹陷等现象,场地应24小时保湿;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部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优化临时施工设施选址,尽量远离村庄等敏感点等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扬尘和沥青烟气,路基路面及桥梁施工场地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声环境,路基路面施工场地产生和堆放的固体废物,永久占地和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桥面路面初期雨水、车辆运行噪声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工地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堆放物及时苫盖;建成区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围挡、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保证车辆清洗,渣土车辆表面覆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余方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水保指定地点。维修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文明施工,严禁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动物惊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等。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01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10-25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