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现代都市农业博览园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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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现代都市农业博览园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政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 (略) 农业博览园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市政〔2023〕5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博览园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各相关公办养老机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园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垂直农场、温室工场、农业物联网系统、无人农场、智慧大田、社区农场、艺术农田特色农业生产加工基地; (略) 农业产业园,用地面积650.8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园区范围内配套道路建设总长度8.5公里,新建停车位845个;绿色农田建设面积1735亩;其余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0个月,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8年12月完工。

为协助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征地拆迁、控规调整、农转用报批、规划选址办理过程中,同意项目单位同步开展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在实施前需单独另外进行项目审批。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略) (略) 政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 (略) 农业博览园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市政〔2023〕5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博览园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各相关公办养老机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园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垂直农场、温室工场、农业物联网系统、无人农场、智慧大田、社区农场、艺术农田特色农业生产加工基地; (略) 农业产业园,用地面积650.8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园区范围内配套道路建设总长度8.5公里,新建停车位845个;绿色农田建设面积1735亩;其余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0个月,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8年12月完工。

为协助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征地拆迁、控规调整、农转用报批、规划选址办理过程中,同意项目单位同步开展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在实施前需单独另外进行项目审批。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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