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0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3-9181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10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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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 (略) 政综合体工程 | 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与万寿路交汇口处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与万寿路交汇口处,建筑面积约17716平方米,建设江 (略) 政综合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建一处消防站(一级);(二)新建日处理量为200吨的垃圾转运站及配套服务用房,收集压缩转运生活垃圾(不含《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中的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垃圾);(三)对现状泵站外立面进行改造升级并对相邻地块的变电站的外立面统一建造。 | (一)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和《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施工 (略) “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 (二)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压缩渗滤液、设备冲洗水、垃圾车及垃圾箱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喷淋除臭塔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格栅沉砂+隔油集水井)+电气浮+调节池+水解酸化+五段巴颠甫+MBR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压缩及转运车间废气收集经“除尘过滤网+植物液洗涤塔”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经“碱洗涤塔+植物液洗涤塔”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落实《报告表》中对卸料口、分拣中心等位置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合理布局破碎机、压缩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4日
索 引 号: | *MB*R/2023-9181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10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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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 (略) 政综合体工程 | 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与万寿路交汇口处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与万寿路交汇口处,建筑面积约17716平方米,建设江 (略) 政综合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建一处消防站(一级);(二)新建日处理量为200吨的垃圾转运站及配套服务用房,收集压缩转运生活垃圾(不含《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中的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垃圾);(三)对现状泵站外立面进行改造升级并对相邻地块的变电站的外立面统一建造。 | (一)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和《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施工 (略) “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 (二)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压缩渗滤液、设备冲洗水、垃圾车及垃圾箱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喷淋除臭塔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格栅沉砂+隔油集水井)+电气浮+调节池+水解酸化+五段巴颠甫+MBR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压缩及转运车间废气收集经“除尘过滤网+植物液洗涤塔”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经“碱洗涤塔+植物液洗涤塔”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落实《报告表》中对卸料口、分拣中心等位置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合理布局破碎机、压缩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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