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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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略) 场经营主体:

为贯 (略) 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品牌农产品“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战略, (略) 场经营主体积 (略) 场销售工作,不断提高“淮味千年”淮安优质农产品 (略) 场占有率。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 (略) 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农发〔2023〕90号 淮财农〔2023〕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略) 级 (略) 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建设要求

(一)支持经营主体在上海建设淮安优质农产品直销点

建设要求

1.建设主体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营销能力(在上海当地有2年以上的经营经验),直销点含沿街商铺、社区专营店、大型商超专区、 (略) 场固定档口摊位等。

2.要围绕 (略) 产业特点和规划布局选取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有产业支撑、有市场基础、有发展前景的良好局面。

3.门店宣传、标牌及室内外 (略) 农业农村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设计制作。

(二)支持经营主体在淮安建设优质农产品旗舰店

建设要求

1.建设主体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营销能力,优先 (略) 有销售传统(要有2年以上的经营经验)和知名度的土特产商店、农产品专卖店等。

2.要围绕 (略) 产业特点和规划布局选取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有产业支撑、有市场基础、有发展前景的良好局面。

3.门店宣传、标牌及室内外 (略) 农业农村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设计制作。

二、支持方向

每一项支持内容安排资金1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宣传推介、营销促销展销、市场拓展和直销点(旗舰店)设施提升改造。

三、评估办法

材料审核及实地查看。

四、评估指标

(一)支持经营主体在上海建设淮安优质农产品直销点

1.店面形象:装修布置达到要求,日常管理到位。

2.主要产品年销量/销售额:销售状况良好,销售金额逐年递增。

3.辐射带动能力:带动淮安生产主体数逐年增长。

4.经营持续性。

(二)支持经营主体在淮安建设优质农产品旗舰店

1.店面形象:面积和装修布置达到要求,日常管理到位。

2.产品要求:以淮安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产品总数及“淮味千年”指定品类产品数达到一定数量。农产品占店内所有销售商品比重达到一定比例以上。

3.销售要求:全年有销售实绩的农产品种类达到一定数量以上,销售状况良好,销售额逐年递增。

4.经营持续性。

五、其他要求

(略) 场经营主体填报附件,截止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马可,联系电话:0517-*。

附件:“淮味千年”优质农产品旗舰店、直销点建设申报表

“淮味千年” 淮安优质农产品旗舰店建设申报表.docx

“淮味千年”淮安优质农产品(上海)直销点建设申报表.docx

(略)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场经营主体:

为贯 (略) 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品牌农产品“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战略, (略) 场经营主体积 (略) 场销售工作,不断提高“淮味千年”淮安优质农产品 (略) 场占有率。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 (略) 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农发〔2023〕90号 淮财农〔2023〕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略) 级 (略) 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建设要求

(一)支持经营主体在上海建设淮安优质农产品直销点

建设要求

1.建设主体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营销能力(在上海当地有2年以上的经营经验),直销点含沿街商铺、社区专营店、大型商超专区、 (略) 场固定档口摊位等。

2.要围绕 (略) 产业特点和规划布局选取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有产业支撑、有市场基础、有发展前景的良好局面。

3.门店宣传、标牌及室内外 (略) 农业农村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设计制作。

(二)支持经营主体在淮安建设优质农产品旗舰店

建设要求

1.建设主体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营销能力,优先 (略) 有销售传统(要有2年以上的经营经验)和知名度的土特产商店、农产品专卖店等。

2.要围绕 (略) 产业特点和规划布局选取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有产业支撑、有市场基础、有发展前景的良好局面。

3.门店宣传、标牌及室内外 (略) 农业农村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设计制作。

二、支持方向

每一项支持内容安排资金1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宣传推介、营销促销展销、市场拓展和直销点(旗舰店)设施提升改造。

三、评估办法

材料审核及实地查看。

四、评估指标

(一)支持经营主体在上海建设淮安优质农产品直销点

1.店面形象:装修布置达到要求,日常管理到位。

2.主要产品年销量/销售额:销售状况良好,销售金额逐年递增。

3.辐射带动能力:带动淮安生产主体数逐年增长。

4.经营持续性。

(二)支持经营主体在淮安建设优质农产品旗舰店

1.店面形象:面积和装修布置达到要求,日常管理到位。

2.产品要求:以淮安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产品总数及“淮味千年”指定品类产品数达到一定数量。农产品占店内所有销售商品比重达到一定比例以上。

3.销售要求:全年有销售实绩的农产品种类达到一定数量以上,销售状况良好,销售额逐年递增。

4.经营持续性。

五、其他要求

(略) 场经营主体填报附件,截止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马可,联系电话:0517-*。

附件:“淮味千年”优质农产品旗舰店、直销点建设申报表

“淮味千年” 淮安优质农产品旗舰店建设申报表.docx

“淮味千年”淮安优质农产品(上海)直销点建设申报表.docx

(略)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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