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结果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春经开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结果公示

X
分享到 - 微信

长春经开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关于落实工信部等九部委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危化搬迁办〔2019〕10号)、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9号)有关要求,长春 (略) 搬迁改造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3年10月24日对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

经查验资料和现场审查,该企业原厂区已停产关闭,主要危化品生产装置已拆除、装置物料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生产场地残留危化品物料已清理干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职工安置问题已得到合理解决、搬迁新址项目手续完备并已正式投产运营,以上方面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本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长春 (略) 搬迁改造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长春 (略) 搬迁改造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X
分享到 - 微信

长春经开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关于落实工信部等九部委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危化搬迁办〔2019〕10号)、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9号)有关要求,长春 (略) 搬迁改造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3年10月24日对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

经查验资料和现场审查,该企业原厂区已停产关闭,主要危化品生产装置已拆除、装置物料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生产场地残留危化品物料已清理干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职工安置问题已得到合理解决、搬迁新址项目手续完备并已正式投产运营,以上方面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本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长春 (略) 搬迁改造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长春 (略) 搬迁改造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