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农投字〔2023〕87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二、拟建地点: (略) 崇仁县许坊乡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1.对乡镇片区进行综合整治及产业提升,主要包括村庄水生态修复、经济果林大棚建设种养结台大棚,村庄内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大斜水库片区生态治理,农田改造提升、许坊河流域生态治理等。2.片区治理及高质量智慧果粮大棚建设、松树坑水库生态系统构建,水生态修复。3.片区治理及小水分子开发主要包括前置库生态构建,净化湿地系统,矿山修复,桃源水库生态构建,光切割系统构建,建设小分子水厂。4.林下麻鸡生态养殖及标准化体系建设。5.文旅项目。6.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91817 万元,资金来源为奖补资金 、社会资本方资金及政策性银行贷款。
六、该项目代码:2310-*-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3年10月11日
关于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农投字〔2023〕87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二、拟建地点: (略) 崇仁县许坊乡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1.对乡镇片区进行综合整治及产业提升,主要包括村庄水生态修复、经济果林大棚建设种养结台大棚,村庄内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大斜水库片区生态治理,农田改造提升、许坊河流域生态治理等。2.片区治理及高质量智慧果粮大棚建设、松树坑水库生态系统构建,水生态修复。3.片区治理及小水分子开发主要包括前置库生态构建,净化湿地系统,矿山修复,桃源水库生态构建,光切割系统构建,建设小分子水厂。4.林下麻鸡生态养殖及标准化体系建设。5.文旅项目。6.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91817 万元,资金来源为奖补资金 、社会资本方资金及政策性银行贷款。
六、该项目代码:2310-*-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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